》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设立专门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行使监督职能,其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证建设工程的使用安全及环境质量。 明确政府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划分,明确政府质量监督的职能和权限,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能主要有: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监督检查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监督工程质量验收。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监督机构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的监督检查; 2)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 3)对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以及检测报告等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的监督检查; 4)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 5)对混凝土预制构件及预拌混凝土质量的监督检查; 6)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取证和核实、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 7)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8)随时了解和掌握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 9)其他内容。 政府对项目质量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受理质量监督申报;开工前的质量监督;施工期间的质量监督,包括:常规检查;主要部位验收监督;质量问题查处;竣工阶段的质量监督。 六、1Z20501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环境管理体系复习内容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定义,职业健康安全是指影响作业场所内的员工、临时工作人员、合同方人员、访问者和其他人员健康安全的条件和因素。 在《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04)中,认为环境是指组织运行活动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气、水、土地、自然资源、植物、动物、人,以及它(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这个定义是以组织运行活动为主体,其外部存在主要是指人类认识到的、直接或间接影响人类生存的各种自然因素及它(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和《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0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都是组织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其管理的主体是组织,管理的对象是一个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与职业健康安全发生相互作用的不健康、不安全的条件和因素,以及能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两个管理体系所需要满足的对象和管理侧重点有所不同,但管理原理基本相同。 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的结构组成及管理目的参见考试用书第1Z205011小节。 2.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特点和要求 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具有复杂性、多变性、协调性、持续性、经济性的特点。 应从建设工程项目决策阶段、工程设计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和项目验收试运行阶段考虑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要求。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步骤主要为:领导决策→成立工作组→人员培训→初始状态评审→制定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管理体系策划与设计→体系文件编写→文件的审查、审批和发布。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是指按照已建立体系的要求实施,其实施的重点围绕培训意识和能力,信息交流,文件管理,执行控制程序,监测,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等活动推进体系的运行工作。 七、1Z205020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复习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政府部门、有关企业及相关人员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管理行为进行了全面的规范,确立了一系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现阶段正在执行的主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政府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措施计划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危及施工安全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三同时制度;安全预评价制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等。 2.危险源的识别和风险控制 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危险源是管理的主要对象。危险源识别是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主要目的是要找出每项工作活动有关的所有危险源,并考虑这些危险源可能会对什么人造成什么样的伤害,或导致什么设备设施损坏等。 根据对危险源的识别,评估危险源造成的风险可能性和大小,对风险进行分级。GBT28002推荐的简单的风险等级评估如表1Z205022-1所示,结果分为Ⅰ、Ⅱ、Ⅲ、Ⅳ、Ⅴ五个风险等级。通过评估,可对不同等级的风险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风险评价后,应分别列出所找出的所有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清单,对已经评价出的不容许的和重大风险(重大危险源)进行优先排序,由工程技术主管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风险控制策划,制定风险控制措施计划或管理方案。 1.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控制是生产过程中涉及的计划、组织、监控、调节和改进等一系列致力于满足生产安全所进行的管理活动。安全控制的目标是减少和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事故,保证人员健康安全和财产免受损失。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控制的特点主要有:控制面广;控制的动态性;控制系统交叉性;控制的严谨性。 施工安全的控制程序为:确定每项具体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目标;编制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落实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验证;持续改进。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地面及深槽作业的防护;高处及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施工用电安全;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在采取四新技术时,有针对性的专门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自然灾害预防的安全措施;预防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作业造成危害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消防措施。 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内容有:本施工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点;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 2.安全生产检查的类型和内容 工程项目安全检查的目的是为了清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及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是安全控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发现工程中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地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应由项目经理组织,定期进行。 安全检查的主要类型有:全面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专业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检查;要害部门重点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有: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3.安全隐患的处理 建设工程安全隐患包括三个部分的不安全因素:人的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组织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 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原则有:冗余安全度治理原则;单项隐患综合治理原则;事故直接隐患与间接隐患并治原则;预防与减灾并重治理原则;重点治理原则;动态治理原则。 从施工单位角度谈,其对事故安全隐患的处理方法有:当场指正,限期纠正,预防隐患发生;做好记录,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分析统计,查找原因,制定预防措施;跟踪验证。 八、1Z205030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复习内容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 应急预案是对特定的潜在事件和紧急情况发生时所采取措施的计划安排,是应急响应的行动指南。编制应急预案的目的,是防止一旦紧急情况发生时出现混乱,按照合理的响应流程采取适当的救援措施,预防和减少可能随之引发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影响。 应急预案应形成体系,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订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 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主要内容示例参见考试用书。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 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包括应急预案的评审、备案、实施和奖惩。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有关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3.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分类和处理 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分两大类型,即职业伤害事故与职业病。职业伤害事故是指因生产过程及工作原因或与其相关的其他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 按照事故发生的原因、按事故后果严重程度、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等,依据不同的标准和法律规定,对于职业伤害事故有多种划分。目前,在建设工程领域中,判别事故等级较多采用的是《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依据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按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旦事故发生,通过应急预案的实施,尽可能防止事态的扩大和减少事故的损失。国家对发生事故后的四不放过处理原则,其具体内容是: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对事故的处理主要是: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事故现场→组织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勘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预防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的审理和结案。 九、1Z20504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复习内容 1.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要求 文明施工是指保持施工现场良好的作业环境、卫生环境和工作秩序。因此,文明施工也是保护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文明施工主要包括:规范施工现场的场容,保持作业环境的整洁卫生;科学组织施工,使生产有序进行;减少施工对周围居民和环境的影响;遵守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要求,保证职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 针对现场文明施工的各项要求,落实相应的各项管理措施,如:施工平面布置;现场围挡、标牌;施工场地;材料堆放、周转设备管理;现场生活设施;现场消防、防火管理;医疗急救的管理;社区服务的管理;治安管理。 2.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要求 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满足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注意环境保护,对企业发展、员工健康和社会文明有重要意义。 环境保护是按照法律法规、各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要求,保护和改善作业现场的环境,控制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环境保护也是文明施工的重要内容之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达到其对环境保护的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大气污染的防治、水污染的防治、噪声污染的防治、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以及文明施工措施等。责任编辑:向日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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