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前附表编写内容及要求:
①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与电话,便于申请人联系;
②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资金落实情况、招标范围、标段划分、计划工期、质量要求,使申请人了解项目基本概况;
③申请人资格条件:告知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工程施工资质、近年类似业绩、资金财务状况、拟投人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等资格能力要素条件和近年发生诉讼、仲裁等履约信誉情况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等要求;
④时间安排:明确申请人提出澄清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招标人澄清、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人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澄清、修改文件的时间和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使投标申请人知悉资格预审活动的时间安排
⑤申请文件的编写要求:明确申请文件的签字或盖章要求、申请文件的装订及文件份数,使投标申请人知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写格式;
⑥申请文件的递交规定:明确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要求、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是否退还,以使投标人能够正确递交申请文件;
⑦简要写明资格审查采用的方法,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时间及确认时间。
2)总则。总则编写要把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概况、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及质量要求叙述清楚,声明申请人资格要求,明确预审申请文件编写所用的语以及参加资格预审过程的费用承担者。
3)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澄清及修改。
①资格预审文件由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以及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构成。
②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要明确申请人提出澄清的时间、澄清问题的表达形式,招标人的回复时间和回复方式,以及申请人对收到答复的确认时间及方式。
A.申请人通过仔细阅读和研究资格预审文件,对不明白、不理解的意思表达,模棱两可或错误的表述,或遗漏的事项,可以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但澄清必须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招标人。
B.招标人认真研究收到的所有澄清问题后,应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澄清的形式发送给所有购买了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C.申请人应在收到澄清文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
③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明确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修改、通知的方式及时间,以及申请人确认的方式及时间。
A.招标人可以对资格预审文件中存在的问题、疏漏进行修改,但必须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如果不能在该时间前通知,招标人应顺延资格申请截止时间,使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编制申请文件。
B.申请人应在收到修改文件后进行确认。
④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招标人应在本处明确告知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内容、编制要求、装订及签字要求。
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招标人一般在这部分明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统一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识,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对于没有在规定地点、时间递交的申请文件,一律拒绝接收。
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审查委员会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办法进行审查。
⑦通知和确认。明确审查结果的通知时间及方式,以及合格申请人的回复方式及时间。
⑧纪律与监督。对资格预审期间的纪律、保密、投诉以及对违纪的处置方式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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