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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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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修订内容 据悉,在2012年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标准将取代GB86242006标准,从2013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据了解,GB8624于1988年首次发布,分别于1997年、2006年进行了两次修订。作为我国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的分级准则,GB8624主要是在评价材料燃烧性能、为相关标准规范提供技术支持、指导防火设计、实施消防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实施情况看,由于GB86242006存在燃烧性能分级过细,没有匹配到我国当前工程建设实际等一些问题,所以国家对其进行了第三次的修订。 第三次修订是为增强标准的应用性和协调性。2012版标准明确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的基本分级仍为A、B1、B2、B3,同时建立了与欧盟标准分级A1、A2、B、C、D、E、F的对应关系,并采用了欧盟标准EN13501-1:2007的分级判据。与GB8624200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1、修改了前言、引言以及部分术语和定义,删除了符号和缩写。 2、修改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的划分和分级判据。 3、增加了建筑用制品的燃烧性能分级(部分替代GB20286-2006)。 4、删除了试验方法、试验原理和试样制备、分级试验数量、建筑制品(除铺地材料以外)的试验、铺地材料试验、本分级的应用范围。 5、修改了燃烧性能等级标识,以及附加信息和标识。 6、删除原附录A、附录B、附录C的内容,补充了新附录A、附录B、附录C的内容。 据专家分析,GB8624的修订发布,在增强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高标准与规范的协调性和在实际工程中的应用性,以及加强建筑材料及制品的消防监督管理等方面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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