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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移交交房阶段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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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房程序 1、建设项目城建档案资料经备案后,并取得各项证件后,开发(建设)单位通知用户接收房屋;2、开发(建设)单位向购房(分房)人交付住宅产品,在正式办理移交手续时,应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并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供用户查阅和复制。二、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应具备的条件:1、每套住宅经分户验收合格,并张贴《分户验收合格证》;2、住宅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三、住宅小区工程正式交付使用时,应具备的条件:1、小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