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穗人社发[2015]69号
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建设(和市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5]35号)的要求,现将有关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州市报名参加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登陆广州考试信息网()或中国广州人事网(),并经过网上预报名和报名缴费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8日上午9时起至2015年7月2日下午17时。自7月2日下午17时起,将关闭报名网关,不再办理补报手续。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进入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经过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3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缴费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缴费确认时间、地点
1.报名缴费确认时间:2015年6月28日至7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缴费确认地点: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邮箱gzexam@163.com)
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可到中国南方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104号华普大厦西座一楼人事代理大厅,联系、85597377)办理报名缴费手续。
(三)考生按单位属地原则报考。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采用网上缴费、考后审核方式,网上交费完成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