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广工作的具体安排
本次系统的推广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各地行业管理部门充分重视和大力配合,保证系统推广工作的有序开展,现按照时间顺序将工作分成以下几个阶段(详见附件1.2)。
(一)2月3日---3月初,该阶段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企业基本信息盘”的下发和企业基本信息的填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企业基本信息盘”组织下发企业,此项工作要求在2月20日前完成。企业的填报工作必须在3月5日前完成,并在3月的系统培训班上通过使用填报好的“企业基本信息盘”和购买的“系统”直接生成企业基本信息库和企业2000年统计报表。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部门技术骨干赴京培训
为保证地方培训工作的顺利完成,将在北京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培训技术骨干,这些骨干回到各地后作为对下级地市、企业进行系统培训的主要力量。
技术骨干的培训于2月20日到25日在北京进行。各地要尽快组织布置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各地可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确定人数,建议每省为2至3名,各地、各有关部门参加培训人员自行确定,在2月15日以前将培训人员名单报送建设部勘察设计司(请见附件1.3)。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制定推广培训计划
各地要在2月20日以前制定推广培训计划并上报建设部勘察设计司。计划中要落实培训总体安排、办班期数、办班地点、办班日程、场地设备等情况(培训计划表见附件1.4)。
4、系统推广工作布置
各地要在2月20日前将系统的建设推广工作全面布置到各勘察设计单位,特别要督促企业在3月5日以前完成“企业基本信息盘”的填报,同时企业应在3月-4月培训班举办前购置“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以保证3、4、5月份所开展的培训、年报生成和企业换证的顺利进行。企业需明确系统建设的直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可直接与建设信源公司商讨具体技术与订购事宜。
(二)2月底---4月底,该阶段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各省市各部门的系统安装与培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有关部门依靠已完成培训的技术骨干和北京建设信源公司的技术支持人员在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地方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的安装与培训,这一阶段的工作可视各省、市和部门情况而定。
2、省、自治区、直辖市属地内企业的培训和2000年年报的生成
各地在3月初至4月底对属地内已完成“企业基本信息盘”填报和购买“企业管理系统”的企业进行培训,在培训过程生成省市各级数据库和2000年年报。
(三)5月--8月,该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全国系统试运行。对已建成的“全国工程咨询设计业信息系统”进行全国试运行,及时解决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2、企业换证工作将通过本系统进行。利用已建成的行业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开始企业换证工作。
3、推广收尾工作,继续督促企业完成系统建设。
(四)8月--12月,完善阶段
完善系统的功能,建立系统服务体系,保证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转。
“全国工程咨询设计业信息系统”的推广最终将建成能满足行业管理需要的高效的信息系统,将大大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带动全行业的计算机应用与信息化的发展,在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下,尽快实现“十五”规划中提出的目标。对整个行业的信息化和管理现代化的建设意义重大,希望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密切合作,克服困难,按期完成各阶段工作。
电 话:010-68393257010-68394488
传 真:010-68394250
二〇〇一年二月二日
附件1.1《企业软件购置办法》
附件1.2《系统推广工作时间表》
附件1.3《地方技术力量基本情况登记表》
附件1.4《培训计划表》
附件1.1
企业软件购置办法
为了保证系统推广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明确系统软件的购置办法如下:
1、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在发放“企业基本信息盘”的同时,将“企业软件购置单”发给各企业。
2、针对各企业的资质情况,要求甲、乙级企业使用“企业勘察设计信息系统”,丙丁级及专项资质的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企业勘察设计信息系统”或“企业勘察设计信息系统(简装版)”。北京建设信源公司根据企业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和企业名称生成该企业软件的序列号,以便进行软件版本的统一管理。
3、在企业参加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班期间,将统一安排进行软件的发放。
4、企业软件购置的具体事宜请与北京建设信源公司联系。
附件1.2
系统推广工作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