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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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 FONT-WEIGHT:bold;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22pt;MARGIN:17pt0cm16.5pt;LINE-HEIGHT:240%;TEXT-ALIGN:justify}.h2{ FONT-WEIGHT:bold;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16pt;MARGIN:13pt0cm;LINE-HEIGHT:173%;TEXT-ALIGN:justify}.h3{ FONT-WEIGHT:bold;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16pt;MARGIN:13pt0cm;LINE-HEIGHT:173%;TEXT-ALIGN:justify}DIV.union{ FONT-SIZE:14px;LINE-HEIGHT:18px}DIV.unionTD{ FONT-SIZE:14px;LINE-HEIGHT:18px}关于召开全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
建办质函[2004]81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各计划单列市建委(深圳市建设局),副省级城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大型企业,部机关、部直属有关单位、有关协会: 经研究,我部定于2004年3月2日至3日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全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主要任务 贯彻全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深化改革步伐,完善政府监管体制,促进我国建筑业的改革与发展。总结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和标准定额等工程建设管理方面2003年工作情况,布置2004年工作要点。对建筑市场管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二、出席会议人员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和直辖市建委分管领导、勘察设计和施工行业的质量安全和市场管理处处长各一人,标准造价工作方面的负责同志一人,抗震办单设地区的抗震处处长一人;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建委分管副主任、勘察设计和施工行业的质量安全和市场管理处处长各一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务院有关部委建设司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大型企业主要负责人,部机关、部直属有关单位、协会,部分先进单位和个人代表。 三、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04年3月2日-3日,3月1日报到。 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香格里拉大饭店 湖北省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700号 电 话:027-85806868 四、有关事项 请各地按照分配的名额参加会议,请勿超员。出席会议代表名单请在2月25日前分别报建设部和湖北省建设厅。 北京:(传真:010-68394250) 湖北:(传真:027-87831084)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张 毅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胡传海 湖北省建设厅 赵豫汉 李晶杰 武汉市建委 谢永生 87821205 3月1日在武汉天河机场全天安排接站,乘坐火车的代表如需接站,请与湖北省建设厅联系,并告到达武昌或汉口的车次。 附件:1.全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代表名额 2.全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代表回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二○○四年二月十二日全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代表名额单 位人数北京市建委3北京市规委2北京市抗震办1天津市建委4上海市建委4重庆市建委4河北省建设厅4山西省建设厅4内蒙古建设厅4辽宁省建设厅4吉林省建设厅(含抗震办一人)5黑龙江省建设厅4江苏省建委(含抗震办一人)5江苏省建管局2浙江省建设厅4安徽省建设厅4福建省建设厅4江西省建设厅(含抗震办一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