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经审查,批准由中国寰球化学工程公司等十七个单位编制的《建筑防腐蚀构造》等十六项标准设计为国家建筑标准设计,自2008年7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防腐蚀构造》[J333-1~2(2002年合订本)]、《管道及设备保温》(98R418)、《管道及设备保冷》(98R419)标准设计同时废止。
附件:《建筑防腐蚀构造》等十六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名称及编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八年四月九日
附件:
《建筑防腐蚀构造》等十六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名称及编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