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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4年度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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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 FONT-WEIGHT:bold;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22pt;MARGIN:17pt0cm16.5pt;LINE-HEIGHT:240%;TEXT-ALIGN:justify}.h2{ FONT-WEIGHT:bold;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16pt;MARGIN:13pt0cm;LINE-HEIGHT:173%;TEXT-ALIGN:justify}.h3{ FONT-WEIGHT:bold;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16pt;MARGIN:13pt0cm;LINE-HEIGHT:173%;TEXT-ALIGN:justify}DIV.union{ FONT-SIZE:14px;LINE-HEIGHT:18px}DIV.unionTD{ FONT-SIZE:14px;LINE-HEIGHT:18px}关于2004年度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
公司)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质安函[2004]85号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 为做好2004年度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管理机构 建设部质量安全司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考务中心(设在建设部建筑安全专家委员会秘书处)承担。 二、考试时间 拟于2004年11月中旬组织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请各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填写《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三类人员考试情况反馈表》(见附件一),并于2004年10月10日前将上述反馈表1传真到考务中心,建设部质量安全司将对具体考试时间进行统筹安排。 三、考试报名 1、报考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考试申请,并递交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版彩色照片三张。 2、各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于10月10日至13日8:30~17:00到考务中心领取网络登录用户名和密码。 3、各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登录“建筑安全生产监督”(www.jzaq.net),点击“企业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按钮,填写“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报考人员名单”(以下简称报考人员名单,见附件三),经核查无误后,通过网络上传。同时,用A4纸打印报考人员名单,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传真至考务中心。报名截止时间为2004年10月18日。考务中心将对报考人员名单进行审查。 4、2004年11月2日至5日,各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登陆“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www.jzaq.net),统一打印经考务中心审查通过的本单位报考人员《准考证》(见附件四),贴好报考人员照片,同时携带报考人员照片二张以及报考人员名单原件,统一到考务中心办理考试确认手续。 四、考试方式 1、各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组织本单位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凭准考证、身份证明原件参加考试。 2、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题主要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教材》题库中随机抽取。各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主要负责人可参加计算机考试或者参加笔试,笔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五、考试成绩 1、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于最后一场考试结束后10天内,在“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www.jzaq.net)上公布。 2、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合格的,有效期为三年;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可参加一次补考;连续两次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参加下一年度建设部组织的考试。 六、关于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所属各级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试 各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所属的各级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原则上应参加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考试;如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际情况不能予以考核的(应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文件),可参加建设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考试。参加建设部组织的安全生产考试的,由各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负责考务工作,自行确定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考试方式;建设部负责考试的命题、监考、成绩管理发放工作。考试原则上采用计算机考试方式。请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填写《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所属各级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试情况反馈表》(见附件二),并于10月20日前传真至考务中心。 各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各项工作时间完成相应工作。 咨询,68394101 考务中心3号楼301室(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6号) 联系-68002269,68394428 传真-68001865 附件一: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三类人员考试情况反馈表 附件二: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所属各级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试情况反馈表 附件三: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试报考人员名单 附件四: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试准考证 附件五: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名单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二○○四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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