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建设部建筑安全专家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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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 FONT-WEIGHT:bold;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22pt;MARGIN:17pt0cm16.5pt;LINE-HEIGHT:240%;TEXT-ALIGN:justify}.h2{ FONT-WEIGHT:bold;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16pt;MARGIN:13pt0cm;LINE-HEIGHT:173%;TEXT-ALIGN:justify}.h3{ FONT-WEIGHT:bold;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16pt;MARGIN:13pt0cm;LINE-HEIGHT:173%;TEXT-ALIGN:justify}DIV.union{ FONT-SIZE:14px;LINE-HEIGHT:18px}DIV.unionTD{ FONT-SIZE:14px;LINE-HEIGHT:18px}关于推荐建设部建筑安全专家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建质安函[2002]61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 为了充分发挥建筑安全专家作用,提高建筑安全管理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经部领导批准,拟成立建设部建筑安全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委员会主要工作任务 受建设部的委托,协助制定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工作规划和方案,组织建筑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科研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参与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鉴定和处理工作;组织制定建筑安全技术标准、规范;承担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的鉴定和咨询工作等。 二、专家推荐范围 各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建设行业协(学)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筑业企业以及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正在从事行政管理、、安全监督管理和教学、安全技术研究等工作的有关人员。 三、专家推荐条件 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曾长期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或建筑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有丰富的施工现场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政策水平。在建筑施工某些方面和建筑安全有较深入研究,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著,对本专业的技术进步、发展有较大贡献。 四、推荐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推荐工作,每个地区可推荐l-6名预选专家,经我部评定确认后聘任,聘期四年。 五、要求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组织专家推荐工作,并于10月20日前将预选专家推荐表报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68393920 附件:建设部建筑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预选)推荐表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二○○二年九月十七日附件建设部建筑安全专家委员会
专家(预选)推荐表 地区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建设部印制 说 明 一、必须用钢笔填写。 二、填写时,如内容过多,可另附纸。 三、封面上的“地区”系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姓名 性别 照片籍贯 民族 出生年月 职务 参加工作
时 间 专业技术
职 称 文化程度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工作单位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有何专业技术特长 掌握何种外语 曾参与制定何种标准 参加何种学术组织、
担任何种职务 有何学术论文、著作,
发表时间、刊物名称 工作简历 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