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中央空调设计规范》是由上海家用中央空调协会制定,用于家用中央空调设计所应该遵循的一本规范。目前,该规范经多次讨论修改后,已经获得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通过,即将试行。这里将本规范的内容作一个简单的介绍。 规范共分八个部分,其内容如下: 1.总则 主要规定了这本规范适用的范围,那就是适用于上海地区新建与扩建的居住和公共建筑中,以舒适性要求为主,制冷量在7-80kw的家用(商用)中央空调的设计。改建工程可参照规范执行。 2.术语 与本规范有关的,在其他规范中不大引用的术语。 3.设计参数 按室外气象参数与室内空气质量两方面进行规定。室外气象参数是空调设计使用的室外空气计算参数;室内空气质量是根据目前常用的家用中央空调自身特点而制定的室内空气温度、含尘量、新风量等的一系列规定。 4.空气调节 4.1 负荷计算 规定了空调负荷计算的要求与方法,并对家用中央空调使用的特殊性作了计算上的要求。 4.2 系统设计 规定了空调风系统的划分原则,并对分体多联空调系统、水环热泵空调系统、空调水管路系统、冷却塔和排风系统等设计、选用提出了要求。 4.3 空气处理与分布 在空调系统的空气处理、空气分布、送风温差、空气循环次数及风速等方面规定了设计要求。 5.设备、管道与布置 5.1 一般规定 设备及管道材料的选择与布置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政府发布的现行法令、规范、标准、条例。 5.2 设备、材料选择 对设备、材料作出了安全、高效、环保、节能的选择原则。 5.3 设备、管道布置 对设备、管道布置作了较严格规定,尤其是家用中央空调室外机的布置,更是涉及到人身安全的大问题,设计不容马虎。 6.防腐与保温 叙述了防腐与保温的设计原则和设计规定,尤其是涉及到消防、安全,确保使用等方面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如保温材料的选择、厚度的确定等。 7.监测与控制 规定了家用中央空调监测与控制的一般要求、设置原则;空调系统有代表性的参数检测仪表的要求;空调系统监控手段等。 8.消声与隔振 提出了消声与隔振设计原则,规定了必须执行的有关规范、设备选择、布置以及家用中央空调各个设计环节和消声隔振的技术要求。 这本规范的制定,将有助于提高行业内家用中央空调的设计水平,保证设计质量及使用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也必将会提高家用中央空调协会和协会会员单位在广大用户心目中的可信度。1 总则1.0.1为保证家用(商用)中央空调设计的质量,使设计符合安全、适用、经济、卫生和保护环境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上海地区新建与扩建的居住和公共建筑中,以舒适性要求为主,制冷量在7-80kw的家用(商用)中央空调的设计。改建工程可参照本规范执行。1.0.3家用(商用)中央空调设计时,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 术语2.0.l家用(商用)中央空调 主要用于居住和公共建筑中,以满足舒适性为目的,制冷量在7-80kw范围内,带集中冷热源的空调型式。2.0.2空调风系统 空气经冷热、过滤等处理的送回风系统。3 设计参数3.1室外气象参数3.1.1冬季空调室外计算温度,应采用历年平均不保证一天的日平均温度。3.1.2冬季空调室外计算相对湿度,应采用历年最冷月平均相对湿度。3.1.3夏季空调室外计算干球温度,应采用历年平均不保证50h的干球温度。3.1.4夏季空调室外计算湿球温度,应采用历年平均不保证50h的湿球温度。3.1.5夏季空调室外计算日平均温度,应采用历年平均不保证5天的日平均温度。3.1.6冬季室外平均风速,应采用累年最冷三个月各月平均风速的平均值。3.1.7夏季室外平均风速,应采用累年最热三个月各月平均风速的平均值。3.1.8夏季太阳辐射照度,应根据当地的地理纬度、大气透明度和大气压力,按7月21日的太阳赤纬计算确定。3.1.9一些主要城市的室外气象参数,应按《暖通空调气象资料集》中室外气象参数采用。3.2室内空气质量3.2.1冬季空调室内计算参数,应符合以下规定: 温度 18-22℃ 人员经常活动范围内风速 不大于0.4m/s 当无辅助热源时,冬季室外空调计算温度采用5℃。3.2.2设计集中采暖时,冬季室内计算温度,应根据房间的用途,按下列规定采用: 1.民用建筑的主要房间,宜采用16-20℃; 2.辅助房间,不宜低于下列数值: 浴室 25℃ 更衣室 23℃ 托儿所、幼儿园、医护室 20℃ 盥洗室、厕所 12℃ 办公用室 16℃3.2.3夏季空调室内计算参数,应符合以下规定: 温度 24-28℃ 相对湿度不大于 65% 人员经常活动范围内风速 不大于0.5m3.2.4空调系统的新风量,应不小于20m3(h.人)。3.2.5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应符合《室内空气中可吸人颗粒物卫生标准》(GB17095)的规定,不应大于0.15mgm3。3.2.6通风与空调系统产生的噪声,传播至住宅主要使用房间的噪声级应不大于46dB(A)。4 空气调节4.l负荷计算4.1.1在方案设计阶段,可采用冷负荷指标估算确定;在初步设计阶段,可采用分项简化计算方法进行,分项内容包括围护结构、人员、设备、灯光、食物和新风(或渗透风),其中国护结构负荷项可按经验指标估算确定;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均应对空调房间或区域进行逐时冷负荷计算。4.1.2逐时冷负荷计算应按国家现行《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4.1.3空调房间或区域的夏季冷负荷,应按各项逐时冷负荷的综合最大值确定。4.l.4空调系统冷负荷,应根据所服务房间的同时使用情况,按各空调房间或区域逐时冷负荷的综合最大值确定。4.1.5对间歇使用空调的房间,在选择空调末端设备时,应充分考虑建筑物蓄热特性形成的负荷。4.1.6对能单独使用空调的房间,在选择空调末端设备时,应考虑邻室不使用空调时形成的负荷。4.1.7空调系统的冬季热负荷,可参考夏季冷负荷的数值,乘上经验系数决定。4.2系统设计4.2.1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宜分别设置空调风系统: 1.使用时间不同的房间; 2.温度基数要求不同的房间; 3.空气中含有异味、油烟或其他有害物质的房间; 4.负荷特性相差较大及同时分别需供冷与供热的房间或区域。4.2.2当房间舒适度要求较高时,宜采用各个房间可进行室内温度独立控制的空调系统。4.2.3对于舒适度要求较高、人员较长时间逗留的场所,应采取保证新风量的措施。4.2.4有条件时,应优先采用变频或具有节能效果的变容量控制的空调系统;变频设备产生的高次谐波强度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4.2.5采用分体多联空调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同一空调系统中,具有需同时分别供冷与供热的房间时,宜选择带有热回收的、能同时供冷与供热的空调系统; 2.同一空调系统的规模、制冷剂管道最大长度。设备之间的最大高差、运行工况范围等,应符合设备性能的规定; 3.选择设备时,应根据室内外设计温度、制冷剂配管长度。室内外机的标称冷热量及该设备技术参数等进行计算修正; 4.空调系统制冷剂管道的管径、管材和管道配件应按生产厂技术要求选用,系统自控设备、制冷剂分配器等主要配件,均应由生产厂配套供应。4.2.6采用水环热泵空调系统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循环水水温直控制在15-35℃; 2.循环水系统的冷却设备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决定采用闭式或开式冷却水塔;当采用开式冷却水塔时,宜设置中间换热器,由相互隔离的闭式循环水系统与开式冷却水系统组成; 3.辅助热源的供热量应根据建筑物冬季白天和夜间负荷特性、系统可回收内区余热等,经热平衡计算确定。4.2.7设有排风的空调系统,宜设置新风与排风系统的热回收装置。4.2.8空调水管路系统,宜采用闭式循环系统,并应考虑水的温度变化引起的热膨胀问题。4.2.9冷却塔的选用和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冷却塔的进、出口水温和循环水量,在夏季空调室外计算湿球温度条件下,应满足制冷机的要求; 2.采用旋转式布水器的冷却塔,运行时应有保证冷却塔冷却水量的措施; 3.冷却塔应放置在通风条件良好、远离高温和有害气体的地方,并应避免漂水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应采用阻燃型材料制作的冷却塔,符合防火要求。4.3 空气处理与分布4.3.l空调系统的新风和回风应经过滤处理。4.3.2空调房间的空气分布,应根据室内温度参数、允许风速、噪声标准和空气质量等要求,结合房间特点、内部装修及设备散热等因素综合考虑。4.3.3高大空间的空调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空调负荷必须通过计算确定; 2.应注意气流组织的合理性;当采用侧向送风时,回风口宜布置在送风口的同侧下方;当采用双侧送风时,两侧相向气流尚应在生活区或工作区以上搭接;侧向多股平行射流应互相搭接; 3.应尽量减少非空调区向空调区的热转移,必要时,应在非空调区设置送排风装置。 4.空调系统的夏季送风温差,当送风高度不大于5m时,不宜大于10℃;当送风高度大于5m时,不宜大于15℃。4.3.4空调房间的空气循环次数不宜小于5h-1。4.3.5送风口的出口面风速,应根据风量、射程、送风方式、风口类型、安装高度、室内允许风速和噪声标准等因素确定。4.3.6回风口不应设在射流区或人员长时间停留的地点;采用侧送风时,宜在送风口的同侧;条件允许时,可采用集中回风或走廊回风,但走廊断面风速不宜过大。4.3.7回风口的面吸风速度,宜按表4.3.7选用。表4.3.7回风口的面吸风速度回风口位置吸风速度(m)房间上部4.0-5.0房间下部不靠近人经常停留的地点时3.0-4.0靠近人经常停留的地点时1.5-2.0用于走廊回风时1.0-1.5相关附件下载0.00KB需要积分5 设备、管道与布置5.1 一般规定5.1.1设备及管道材料的选择与布置,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条例和上海市政府发布的规定。5.1.2空调和通风系统的送、回风、排风管道的防火阀及其感温、感烟控制元件的设置应按国家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上海市《民用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执行。5.2 设备、材料选择5.2.l应优先选用符合下列条件的空调设备: 1.采用环境污染小的能源; 2.采用环保型制冷剂; 3.能源利用效率高。5.2.2风管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当采用复合材料风管时,其覆面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内部的绝热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B1级,且对人体无害的材料。5.2.3矩形风管的长边与短边之比不宜大于4:1。5.2.4冷凝水管宜采用UPVC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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