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法律顾问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2)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3)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4)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5)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顾问或经济工作满5年。
(7)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8)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9)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2年。
(10)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11)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免试条件:
(1)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免费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免费项目管理系统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3)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免费项目管理系统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二)造价工程师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或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3年。
(4)上述专业博士专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免试条件: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出版专业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初级: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本规定发布之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中级: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本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本规定发布之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免试条件:2001年8月7日之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补充说明:
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报名点报名。
四、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
(一)企业法律顾问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68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试费每人每科8元);
(二)造价工程师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每人每科62元,其他各科考务费每人每科52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7元)。;
(三)出版专业: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72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2元)。
五、现场照相时间及要求 企业法律顾问、造价工程师、出版专业考试的报名考生于2015年7月13日前,持本人长期正式有效身份证到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考试中心照相。
六、考试科目与考试要求 (一)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设《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免费项目管理系统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级别为免二科)或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三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律(客观题)》、《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2个级别,每个级别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各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考生应考时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考生携带考试工具要求:
1、企业法律顾问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免费项目管理系统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2、造价工程师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3、出版专业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七、考试用大纲及教材的征订方法 (一)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教材由河北省企业法制协会负责。
咨询
(二)造价工程师考试使用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编写的2009年新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考试教材有关事项请与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
(三)出版专业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征订与发行工作由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委托出版单位负责,各地可集中征订。
1、《有关出版的法律法规选编》(2015年版)及其增订本由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
联系17号(100037)
电话:(010)88390762、68363660
2、《2015年全国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出版专业基础》(中级,2015年版)、《出版专业事务》(中级,2015年版)、《著作权案例评析》(2009年增订版,作为学习用书)由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
联系457号(200040)
021)62890187、62472088-244、62890187(传真)
周南叶(个人邮购)
3、《出版专业基础》(初级,2015年版)和《出版专业实务》(初级,2015年版)由崇文书局出版。
联系268号湖北出版文化城B座20楼
电话:(027)87679710、87679711、87679712(传真)
附件:
1、2015年度企业法律顾问、造价工程师、出版专业考试工作计划 2、2015年度职称考试网上报名单位代码表 3、___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4、___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5、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廊坊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二O一一年七月六日 更多推荐: 2015年造价工程师教材不变的通知 2015年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不断更新) 2015年造价工程师辅导课程全部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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