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第一类由于准备不足而带来的风险,业主防控的努力主要可以集中在招标采购的前期准备上。首先,由于招标本身涉及国家的多种法律法规,程序性要求很强,从思想上业主需要对招标采购有足够的重视。其次,采购环节也是敏感地带,关注的人多,对采购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不断加强自身队伍的建设与学习至关重要。业主需要对所招标的标的物在招标文件中给予明确的要求或规范,应当对相关的服务范围作明确的界定与划分。对不熟悉的采购标的物,业主应当多方调研,甚至在必要的情况下咨询专业服务机构,或通过委托方式让招标机构代理招标采购。要选择实力和信誉较好的招标公司代理招标,以确保资格预审、投标答疑、开标、评标及定标各项工作合乎法律法规要求。同时,给予评标委员会合理的评标时间,以便能够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进行比选和分析,确保选出质优价廉的承包商。
对招标采购中某些容易出问题的环节,需要提前进行预估并加以分析,不能等问题出现了再处理。这种预判,通常建立在业主以往的采购经验上,这就需要主持招标采购的项目负责人有较高的业务水平。针对外部不可控因素,对于招标采购的时间表,要予以一定的弹性,给自身留有余地。
针对第二类由于业主内部不同意见而带来的风险,业主内部在招标采购活动实施之前,应当拟定责权利平衡的采购实施办法,并辅以严格的廉洁采购纪律,做到制度管人,责任到人,奖罚分明。
责权利三者的平衡,应当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风险的责任和权力应是平衡的。有承担风险的责任,也要给承担者以控制和处理的权利,但如果已有某些权力,则同样也要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二是风险与机会尽可能对等,对于风险的承担者应该同时享受风险控制获得的收益和机会收益,也只有这样才能使参与者勇于去承担风险;三是承担的可能性和合理性,承担者应该拥有预测、计划、控制的条件和可能性,有迅速采取控制风险措施的时间、信息等条件,只有这祥,参与者才能理性地承担风险。
针对工期紧迫的项目,通常可以设定一定的奖励,鼓励采购团队合法合规地尽快完成任务,为工程项目争取宝贵时间。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一个项目中,采购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不能不考虑客观事实,给采购环节分配不可能完成的周期,或者要求采购人员违反招投标的程序,压缩国家规定的一些最短投耗时间要求,给投标商质疑招投标程序提供机会。一旦遭受质疑,并且质疑成立,将严重影响招标进度,造成欲速不达的负面效果。
对于内部的不同意见,最好在招标采购开始前就加强沟通,尽量统一思想,加深认识。这样做的目的是要增强采购团队的战斗力,提高效率,减少内耗。招标采购通常对标底价或资金预算等关键因素有开标前严格保密的规定,内部团结也是严守这些规定的前提条件。对违反纪律泄漏商业秘密的人员,要给予严惩并清除出采购队伍。
针对外部环境导致的风险,光靠业主本身并不能完全防控,有时甚至不可控制。但从招标的角度上讲,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作为报价基础的合同文本,招标以付出努力,不断修缮。合同条款最重要的是体现风险的合理分担,业主不可过多地将风险偏重于卖方(承包商)。合同中苛刻的、不平衡的条款往往是一把双刃剑,不仅伤害卖方(承包商),也会伤害业主自己。一个公平合理、责权利平衡的合同,可以使承包商报价中的风险费用减少,业主得到一个合理的报价,同时减少合同的不确定性,并最大限度地发挥合同双方风险控制和履约的积极性。业主应避免不顾客观环境条件,执意在合同中增加对承包商的单方面约束性条款,或者对自己的免责条款,把风险全部推给对方。在市场经济中,这祥的做法只会引起投标商的反感及报价的非理性升高。
从工程整体效益的角度出发,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各方积极性。因为项目参与者如果都不承担任何风险,也就意味着都不承担任何责任,当然也就没有控制风险的积极性。只有让各方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通过风险的分配来加强责任心和积极性,才能达到更好地控制风险的目的。
对于政治社会风险,随着政府及普通民众对环保的愈加重视,任何工程启动前,可靠的HSE分析论证都必不可少。这种分析不能光从项目业主的角度进行,而应与当地政府充分沟通,并对关系到公共利益的项目提前听证及论证。只有考虑多方利益并寻求到某种平衡,项目的实施才能有所保障。任何项目的中途停顿或夭折,都会对业主带来重大利益损失,也会对项目具体实施人员的士气带来负面影响。(作者:马瑞,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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