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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得实惠 政府得民心——山东省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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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报道了山东省实施的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杨焕彩说,实施农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发展得空间、政府得民心”,既是一项扩内需、保增长的重要措施,也是一项惠民生、顺民意的德政工程。11月份,国务院研究室《决策参考》,以“一项保增长惠民生的重要举措”为题,刊登了对山东省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的工作调查。
启动“百万农户建新房”工程
为落实中央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战略决策,加快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今年3月份,山东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提出,从2009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实施“百万农户建新房”工程,每年新建农房75,力争达到100万户;同时,争取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全省8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009年全省先行改造5万户。这项工程启动以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截至10月底,全省农村住房建设整村改造在建和完工共66.68万户,完成投资770亿元;危房改造完成13.9万户,完成投资72.1亿元。
积极探索尊重民意
一年建设和改造上百万套农房,是一项庞杂的系统工程,涉及400万农民的利益。为了把好事办好,山东省从4个方面进行了探索。
尊重农民意愿,不搞一刀切。山东省各级政府坚持农民是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主体,不强迫命令。村庄是否重建、迁建和合并及农房建设方案,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民集体讨论决定。如果绝大多数农民不同意,坚决不勉强。政府主要通过政策技术支持和建示范村,引导农民自愿参加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由于充分尊重了农民的意愿,各地没有发生上访等群体性事件。
科学规划建设,不留遗憾。山东省政府要求立足长远,规划先行,合理制定农房建设标准,使农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农村住房集中成片建设改造的,必须编制详细规划或总体方案,各市县政府负责编制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划及年度计划,由各设区市政府审批,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规划必须统筹安排、配套建设村庄道路、供水、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沼气和供气、集中供热及科教文卫等设施,把节地、节能、环保的要求贯穿到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程中。
政府支持引导,市场化动作。在资金支持方面,省财政筹措资金4.4亿元,“以奖代补、先干后奖”连续3年下拨,支持农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在政策支持方面,省政府规定,城市规划区内城中村、城边村和建制镇驻地村庄进行统一建设改造、用于安置农村居民的住房,按规定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城市规划区外旧村改造、整体迁建和农民自建住房,实行零收费。山东省还制定了钢材、水泥下乡办法,对农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所需建材实行集中采购,适当降低价格。
解决资金问题,该省坚持以农民群众自筹为主,同时多渠道筹措资金予以支持。主要包括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农房建设腾出土地招拍挂收益,政府担保、建立资金筹措平台、统借统还向银行融资,涉农资金捆绑使用,小额贷款,大企业投资,村集体积累投资,参与企业垫资等方式。如在城中村、城边村、城镇驻地村、经济强村、大企业驻地及周边村农房建设过程中,主要采取集中重建、迁建腾出土地经整理复垦后公开招拍挂取得土地收益,除国家规定用途和扣除政府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全部返还农民,用于农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整村建设改造村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等。
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目前,山东省农房建设和危房改造主要以城中村、城边村、城镇驻地村、经济强村、大企业驻地及周边村为重点。该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比如,对城中村和城边村,采取撤村建居型,积极进行整体拆迁、整合改造,变集体土地为国有土地,变村民为市民,变村委会为居委会,变农村集体经济为城市混合经济或股份制经济,变村庄为城市社区,实现农民住房改善的发展目标;对城镇驻地村庄,采取小城镇集聚型,按照小城镇建设规划,逐步集中建设改造为城镇社区,并将周边村庄有条件的农户吸纳进来,促进小城镇做大做强;对中心村、经济强村和大企业驻地及周边村,采取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型,统一组织建设集中居住区,同步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城乡基本服务均等化,吸纳周边村庄的村民到新型农村社区居住。
一举三得利国惠民
山东农房建设和危房改造产生了多种积极效果。一是扩大了内需。据测算,一户农民建房成本加上装饰、装修,购买家电、家具,至少要花10万元。如果一年启动100万户农房建设,可以拉动需求1000亿元。截至9月底,山东农房建设劳务支出已达122亿元,相当于增加58万人就业。二是节约了大量土地。据测算,农村平房改2层楼房可节约土地20%~30%,建小高层可节约土地70%。按今年新建农房75万户计算,山东省可节约土地近30万亩。三是改善了农民居住条件。以前农民自建房虽然面积较大,房子建得也很漂亮,但不能解决周边居住环境和基础设施不配套问题。而农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程实施后,山东各地已建成集中居住点,城中村、城边村农民的居住条件已经和城市居民一样。有的地方解决了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农民变成了城市居民;在新型农村社区中心,由于农民居住相对集中,政府有能力解决基础设施以及农村医疗、教育、治安等问题,农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条件有了根本改善。
摘自《中国建设报》2009.12.31 记者 耿庆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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