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目前的建设工程项目通常由[发包人委托设计单位]负责,在工程准备阶段应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施工图纸经[工程师]审核签认后,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前发放给承包人。
2.按规定,发包人应免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份数]供应承包人图纸,承包人要求增加图纸套数时,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不论是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还是承包人负责设计的图纸,都须经过[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才可以使用。
4.工程对承包人设计的图纸审核签认后,[仍不能免除承包人的设计责任].
5.承包人的工程进度计划经工程师予以认可的主要目的,是[作为发包人和工程师依据计划进行协调和对施工进度控制的依据].
6.施工前合同双方应做好的准备工作:为了施工的顺利展开,施工前合同双方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发包人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开通施工现场公共道路承包人做好施工人员和设备的调配工作工程师做好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的交验按时提供标准、规范做好设计单位的协调工作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7.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在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8.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的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未予以答复,则视为同意承包人的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9.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影响了承包人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日期开工时,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应当[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10.施工合同范本的通用条件规定,[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工,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11.发包人控制工程分包的基本原则是[主体工程的施工任务不允许分包],[主要工程量必须由承包人完成].
12.经过发包人同意的分包工程,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需要[提请工程师同意].
13.按规定,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各种工程款项,分包人完成施工任务的报酬只能依据分包合同由[承包人]支付。
14.合同约定有工程预付款的,其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
15.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款时,承包人可以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
16.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要求预付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时,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七、施工过程中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控制 1.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检验]时的具体工作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到货检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现场接收发包人应当提供其供应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发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由双方共同清点共同清点的主要内容:外观质量检查;对照发货单证进行数量清点;大宗建筑材料进行必要的抽样检验材料设备接收后移交承包人保管经双方共同清点接收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材料保管费应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的原因发生损坏丢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不按规定通知承包人验收,发生损失丢失由发包人负责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约定不符时的处理
材料检验通过后不解除发包人供应材料存在的质量缺陷责任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单价与合同约定不符时9由发包人承担所有差价材料设备种类、规格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时,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发包人供应材料的规格、型号与合同约定不符时,承包人可以代为调剂串换,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到货地点与合同约定不符时,发包人负责运至合同约定的地点供应数量少于合同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补齐,多于合同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到货时间早于合同约定时间,发包人承担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合同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追加合同价款,发生延误,相应顺延工期,并给承包人赔偿损失
续表
承包人采购材料
设备的到货检验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共同时行到货清点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应在工程师要求的时间内运出,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材料设备[使用前检验]时的具体工作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使、用前检验
由承包人负责检查试验费用由发包人负责施工中,发包人供应的材料由承包人负责检验试验后用于工程,但随后又发现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时,发包人应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使用前检验
承包人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
八、对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 1.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应采用[巡视]、[旁站]、[平行检验]等方式监督检查承包人的施工工艺和产品质量,对建筑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严格控制。
2.发包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3.按规定,工程师应依据[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对承包人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达到或超过约定标准的[给予质量认可(不评定质量等级)];达不到要求时,则[予以拒收].
4.因发包人的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的工程应由[发包人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5.如果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6.经过工程检查检验合格后的工程,又发现因承包人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赔偿发包人的直接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7.施工过程中,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影响了承包人施工的正常进行,如检查检验合格时,应由[发包人支付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8.施工过程中,因工程师指令失误和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2015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
9.如果发包人要求承包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施工,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发包人]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
10.施工过程中,若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施工,应首先取得[工程师]认可,然后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九、隐蔽工程与重新检验 1.施工合同文本规定,如需对工程进行中间验收,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承包人在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时,应首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
3.隐蔽工程检测结果表明质量验收合格,经[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工程隐蔽和继续施工。
4.如果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隐蔽工程的验收,应在[承包人通知的验收时间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验收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
5.经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6.无论工程师是否参加了验收,当其对某部分的工程质量有怀疑,均可要求承包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重新检验],若质量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若不合格,则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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