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配整体式结构上的荷载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有关规定计算,地震作用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有关规定计算。高层装配整体式结构上的竖向荷载、地震荷载及风荷载,应按照《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JGJ3确定。2、荷载组合应按下列规定取值:1)承载力(包括失稳)计算及倾覆验算,应采用荷载的基本组合;2)变形、混凝土的裂缝宽度验算,均采用荷载的标准组合或准永久组合;3)地震作用,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取值;3、预制构件从浇筑模或浇筑台起吊时的吸力或附着力,以及预制构件吊装、运输及安装过程所产生的动力,均可用等效荷载系数乘以构件自重算得的等效静力进行验算。吸附力等效荷载系数可按表3-1规定采用,吊装运输动力等效荷载系数可按表3-2规定采用。若有试验依据,上述系数可作适当调整。 表3-1脱模时吸附力等效荷载系数预制构件型式模具表面光洁度 | 涂阻滞剂外露骨料涂油光滑模板 | 带活动侧模的平板,无槽口或槽边1.21.3 | 带活动侧模的平板,有槽口或槽边1.31.4 | 凹槽板1.41.6 | 雕塑面板1.51.7 | |
表3-2吊装、运输及安装时动力等效荷载系数阶段荷载系数 | 制作场吊装1.2 | 运输1.5 | 安装1.2 | 注:当遇有不良道路情况时,可采用较高系数。 课程推荐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