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式小区产生的社会原因 在现阶段,社会经济越发展,城市越集中,城市人口密度越高,平均到每个居民的城市用地特别是居住用地越少,因此,需要建设比传统的居住小区人口密度更高的现代居住小区。例如英国伦敦,传统的居住小区的人口密度达到200人公顷的,已经算高密度了,但在七十年代前后建成的列林顿街小区(见本刊61981,第16页),马格司路(MarquessRoad)小区和巴比坎小区,人口密度480—570人公顷。苏联也有类似的情况,近年来建设的莫斯科北契尔坦诺沃(СеверноеЧертаново)实验性居住区,人口密度为420—460人公顷。美国大城市里现代居住小区的人口密度更高,纽约1199广场小区为1000人公顷,罗斯福岛北镇东伍德小区(见本刊21980,第34页)为1154人公顷。这些小区的人口密度都比传统的小区高一倍至几倍。同时,社会经济越发展,城市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和居住水平越高。这不仅要求有面积更大、设备更全的住宅,而且要求有更多的公共设施和更宽裕的公共活动场地。为了满足这些要求,现代居住小区必须做到在住宅用地上大幅度增加建筑面积密度而减少住宅用地,使道路、广场和公共绿地等的用地增加。 这些要求迫使现代居住小区从传统的小区分摊用地发展到重复利用土地和相互利用空间。只有把建筑物从平面上和空间上集中起来,才能满足这些要求。 社会经济的发展,从物质上和技术上为建设整体式小区提供了条件。 整体式小区的类型 整体式小区与传统的小区一样也是多种多样的,从目前已经建成的分析,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由若干居住综合体和公共建筑群组成一个小区 这是传统的小区向整体式小区过渡的一种形式,可以称为局部整体式小区。传统的小区是由若干住宅组群配以相应的公共设施构成的。将一个个住宅组群集中成一栋栋居住综合体,将分散在小区里的公共设施集中成一处处公共建筑群,就成了局部整体式小区。 莫斯科北契尔坦诺沃实验性居住区是局部整体式小区的典型实例。这个居住区用地48.1公顷,可容居民约20000-22000人,住宅建筑面积54万平方米。按传统的小区规划,应有6层住宅100栋,但规划集中成为9栋。住宅楼底下几层设有为本楼住户服务的门厅和公共设施,如生活品订购服务部,小卖部,无人售货店,会议室,图书室,作坊,行政管理办公室,洗衣间,洗染店,租物站,储蓄所,邮电站,幼儿车存车处等。30层高的1号居住综合体首层平面,它的地下层是汽车库。标准层每层有21户独门独户的公寓式住宅,而首层全是公共活动空间,富有强烈的社会性。居住综合体实质上是将居住的私密性与公共活动的社会性相结合的居住-公共建筑的新类型。 这个居住区共有公共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不包括地下汽车库)。考虑到儿童机构需要靠近住宅和宽敞的活动场地,将3个托儿所布置在居住综合体之间,一个幼儿园布置在居住综合体附近。其它公共建筑还有学校,综合大厅,体育中心,购物中心,文化中心等全部集中在一起。地下有汽车道、汽车库和仓库连成一片,地上则是相对独立的单栋建筑,建筑之间的空地是步行区和街心花园。 2.住宅连续布置配以相应的公共设施组成一个小区 这也是传统的小区向整体式小区过渡的一种形式。 住宅连续布置是在水平方向上将住宅集中起来,公共设施虽然仍是分散的,但向住宅靠紧,在水平方向上向住宅集中。因为住宅的连续是有间隙的,实质上是将分散的住宅组群连同公共设施改变成整体式的住宅公共设施联合体,因而对小区来说,也是局部整体式的。 这种小区在法国、西班牙已很普遍。法国格勒诺布尔市奥勒坎(Arleguin)小区是一个典型实例。这个小区建于1973年,在格勒诺布尔市南郊,距市中心4公里,用地21公顷,可容7500-9000居民,住宅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住宅采用钢筋混凝十框架结构,柱网6.6米。住宅底层架空,开辟一条宽15米,高6米,长1.5公里的步行街,贯通整个小区。连续布置的住宅象树枝一样构成了小区骨架,也是小区的步行道系统。分散的公共设施象树叶长在树枝上,布置在步行街的两侧。居民基本上不出室外便能到达所有公共设施。曲折的住宅楼围成的人空间是小区公园和运动场。汽车道布置在小区的外围,从地下进入住宅和公共设施的地下室,地下车库3层,每层可停车300—400辆,占全部停车位置的65%.地面停车场布置在小区西侧的城市干道旁,占全部停车位置的35%.公共设施内容丰富,有托儿所,幼儿园,带有幼儿班的初级小学,小学,中学,青年俱乐部,教堂,妇女协会,语言实验室,交谊厅,播音室,图书馆,社会及文化中心,食堂,集市,体育馆,游泳场和医疗中心,建筑面积共约5万平方米。此外,还有一些工场和小工业,为一部分居民提供就业机会。 西德汉堡贝加道夫·比莱湾小区也是这种类型的整体式小区,连续住宅的转折角度均为120°,有些院子完全封闭。为减轻其密集感,在住宅的尽端和转角处逐层下降成台阶式。小区用地16.8公顷,住宅及毗邻的建筑占地11.4公顷,占总用地68%,有住房2300套,人口密度约500人公顷。 3.住宅公共建筑综合楼组成的小区 住宅需要良好的朝向,面向绿地而远离汽车道;大部分公共建筑则不需苛求良好的朝向而要求交通方便。将这两种不同要求的建筑背靠背地集中在一起,使其各得其所,不仅重复利用了土地,而且相互利用了空间。这种住宅公共建筑综合楼组成的小区,可以是局部整体式的,也可以是全部整体式的。 西德奥格斯堡市高金奇·莫雷尔小区,将几栋住宅公共建筑综合楼组合成两片整体式建筑,基本上构成了整体式小区。综合楼的住宅部分是台阶形的,12层,占有好的朝向,有充分的日照。背面是公共建筑。每户面对公共绿地。虽然每块公共绿地面积不大,最大的约0.5公顷,但由于住户平台是逐层后退的,视野仍较开阔,绿化与平台上的花台连成一片,感觉上绿化面积很大。公共建筑共7层,下面2层是汽车库,中间2层是商店和事务所,上面3层是办公室。一条汽车道引入小区内部,穿过公共建筑底层与高金奇街和莫雷尔街连通,出入方便,又不干扰住户。居民去邻区有过街步行桥。幼儿园、娱乐中心设在公共绿地中心。小区建筑占地面积约占小区总用地的50%,是非常密集的整体式小区。其技术经济指标打破了传统小区的一般概念: (1)在小区人口密度差不多的情况下,住宅用地约比传统小区减少一半,住宅建筑面积毛密度约增加了一倍,住宅建筑净密度约增加三倍。 (2)公共建筑用地约比传统的小区增加一倍,公共建筑面积与住宅建筑面积一样多,其中办公建筑为8.6万平方米,商店3.4万平方米,大部分不是为本区居民服务,而是出租为城市服务,具有城市旧区改建的特点。 4.住宅坐落在公共设施上面组成平台式小区 公共设施建成多层建筑,占据小区用地的大部分,它的屋顶成了一片平地(平台),用来兴建住宅和布置一部分为居民服务的活动场地。这种小区的住宅仍然是单栋成群布置的,但由作为基座的公共设施联结在起,因而已构成整体式小区。在寸土如金的大城市繁华地区,兴建这种小区较为适宜。 纽约东河畔的1199广场小区就是这种住宅坐落在公共设施上面的整体式小区(见本刊61981)。作为基座的连成一片的公共设施有三层,都在地下,屋顶被绿化和活动平台所覆盖,因而人们只注意到它的高层高密度的特点。其实,就是在自然地坪以上也有公共建筑将4组整体式高层住宅群联结在一起。 香港荃湾中心小区,布置了3组塔式住宅,密集拥挤,除了住宅用地和道路用地外,几乎没有其它用地。小区设有两层平台:第一层是整个小区的,下面穿过城市道路,上面行驶进入小区内部的小汽车;第二层建在第一层上面,作为一组住宅群或几栋住宅的平台,有一层,也有三层,内设有酒楼、餐厅、中西小食店和各家银行的分行等。相对地说,这个小区在重复利用土地上用了三层地坪,自然地坪、第二层地坪(即第一层平台)和第三层地坪(即第二层平台)。小区的公共绿地很少,但设置在第三层地坪上的平台花园和儿童游戏场十分精致,为这种“集约化的微型城市”添上了一点园林之胜。小区用地只有2.24公顷,相当于传统小区一个住宅群的用地。约有4000套住房,可居住14000人,人口规模相当于一个不小的传统小区。人口密度6250人公顷,为传统小区的10倍。住宅建筑面积17.2万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建筑密度高达9万平方米公顷。这样的指标似乎有些惊人,但在香港是不罕见的,也不是最高的。 笔者不是主张在城市里建造这样高密度的小区,因为这种小区的居住环境无论如何是难以搞得很舒适的。但这个例子说明,整体式小区蕴藏着巨大的潜力。 5.整块用地满建综合性建筑的小区上述4类整体式小区,用地并未全部被建筑所占有,而仍空出一部分土地。伦敦巴比坎小区规划时视整块土地为一栋综合性建筑的基底,兴建时全部开挖,寸土必用。《世界建筑》1980年第1期和1982年第3期曾分别介绍了巴比坎小区和艺术中心,本文想再补充一点材料。这个小区在重复利用土地和组织空间上是整体式小区中的出类拔萃者。从它的用地面积表可看出,土地的重复利用达189%,用地平衡变成了用地不平衡,多出了39%.这是由于: (1)设置了高出自然地面3米或6米的第二层地坪,多出用地4.86公顷; (2)将商业服务建筑设在住宅底层,多出用地3公顷: (3)将道路和汽车库设在地下,多出用地5.62公顷。 小区建筑物的总面积约44万平方米,是小区用地的2.89倍,总建筑面积密度约比传统的高密度高1—2倍。说明了整体式小区在大城市旧区改建中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6.一栋楼一个小区 将个小区所包含的内容基本上集中在一栋楼内,已在本世纪中期作过尝试。那就是勒·柯布西埃设计的马赛公寓。马赛公寓是柯布早在二十年代提出的关于城市“居住单位”设想的一次实验。它不仅是一座居住建筑,而且是象一个小区那样包括有各种生活福利设施的城市基本单位。建筑共17层,其中第七、八层是“商业服务区,”有食品店、菜市场、药房、理发店、邮局、酒吧间、银行等;其余15层为“住宅区”,供337户约1500人居住;第十七层设有保健站、托儿所、幼儿园,有一条坡道与屋顶花园连通,在屋顶花园中设有茶室、健身房、日光浴室、咖啡馆、儿童乐园和300米跑道的运动场。在一栋楼内,除学校外,几乎包含了小区的全部内容。这是一种非常集中的但又是小型的整体式的居住小区。这样的“居住单位”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不为资产阶级所接受。而且这种建筑形式为住进大楼的工人、职员等社会下层的人们提供了集体活动的机会,使他们变成了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去支援当时的工人运动。这是当时社会所不能容忍的。马赛公寓的形式不仅未能推广,而且遭到猛烈的抨击。 六十年代初,在苏联,规划莫斯科切廖摩什卡著名的9号街坊的建筑师南·奥斯捷尔曼设计了一座“新生活大楼”,称为“居住综合体”。它是由两栋16层板式大楼和一栋2层服务楼联结起来的。两栋大楼内共有812套住宅,居住面积22000平方米,可以住居民2千余人。每栋大楼内设有公共食堂、门诊所、儿童中心、文教中心、行政中心和各种服务设施。在服务楼的一侧设有体育中心。整座居住综合体坐落在公共绿地上。“新生活大楼”与马赛公寓相比,规模扩大了,服务内容增多了,环境改善了,可以认为是一个比较完善的整体式小区。由于当时人们还不能接受公社式的集体生活,“新生活大楼”后来变成了供莫斯科大学师生使用的普通宿舍。 马赛公寓和“新生活大楼”的兴建为整体式小区的高度集中提供了经验。不久以前,苏联建筑师格拉道夫提出了由一栋楼组成一个小区,称为“小区大楼”,再由4个小区大楼和一个中心区组成一个居住区的设想方案,可容纳4万居民。小区大楼高100120层,在一、二层设公共中心,每1820层设服务站。只有寄宿学校,托儿所和敬老院不在小区大楼内。小区大楼占地很少,约占小区用地的百分之五,最大限度地将大片土地供儿童、学生和老年人使用,还有大片的绿地和一个运动场供小区全体居民使用。从绿地和运动场地所占小区用地的比重来看,恐怕只有这样的小区才真正称得上是花园住宅区。小区用地31.5公顷,容1万居民,人口毛密度为320人公顷。中心区占地30公顷,设有居住区级公共中心,容1万观众的体育场,诊疗所和一些无污染的实验工厂,就地吸收一部分居民就业。 整体式小区的优点 不同类型的整体式小区都有各自的优点,综合起来,大致有: 1.重复利用土地 整体式小区将为居民服务的大部分公共设施、车库、汽车道布置在地下,开辟第二层地坪,将一部分公共设施的屋顶变成人行平台和绿地,从而重复利用了土地。 2.方便居民与公共设施的联系 整体式小区或将住宅与公共建筑联结在一起,或坐落在公共建筑上面,缩短了住宅与公共设施的距离,有的不需经过室外就能到达公共设施,生活更加方便。 3.居民户外活动有了安全感 整体式小区从空间上处理人行和车行的功能分区,人行在上,车行在下,比传统的小区从平面上处理人车分行更加安全。 4.仍有舒适的居住环境 从上述所举各整体式小区的人口密度看,除香港荃湾中心小区一例外,均相当于传统的高密度小区,建筑密集但人口并不密集,公共活动场地和绿地面积仍然比较大,居住环境仍然比较舒适。它们的人口毛密度是: 莫斯科北契尔坦诺沃居住区 420-460人公顷; 格勒诺布尔奥勒坎小区 360-430人公顷; 汉堡贝加道夫·比莱湾小区 500人公顷; 奥格斯堡高金奇·莫雷尔小区780人公顷; 纽约“1199”广场小区1000人公顷; 香港荃湾中心小区 6000人公顷; 伦敦巴比坎小区 570人公顷。 5.景观完整统一 整体式小区由于一次规划,居住、公建、建筑小品、城市构筑物等等统一设计,一次建成。建筑风格统,群体空间完整。 6.便于城市旧区改建 城市旧区零乱破烂处,常常欲改建而不成。究其原因,无非是拆迁困难,建一赔二,得不偿失。整体式小区的人口密度总是可以比传统的小区高些,建成后不仅可以安排原来的住户,而且还有余量,留作邻区改建时拆迁使用。整体式小区的住宅用地少,总建筑面积密度高,除了安排为本小区服务的公共设施外,还可安插相当数量的城市级公共建筑,这等于是将拟在别处兴建公共建筑的用地节约下来,用作新的小区建设,建一得二,事半功倍。 总之,整体式小区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是现代居住小区规划的新课题。在我国,在资金、物质和技术条件具备的城市,不妨试建,以期总结经验,推动城市旧区的改建,让受到蚕食的郊区良田保留下来,继续为改善城市居民生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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