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负责人。 重点解析:
掌握质量责任制主要包括的内容及具体落实的责任人。
二、总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重点解析:
这条规定简单说就是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所承包的工程或工作承担总体的质量责任。同时,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1Z307022掌握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规定
《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重点解析:
如果施工单位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则属于违约行为,应该对建设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按图施工是施工单位的重要质量责任,如果擅自修改了工程设计,即使是善意的也是违法行为。同时,由于擅自修改图纸,使得已完工程与拟建工程不符,也属于违约行为。
1Z307023掌握对建筑材料、设备等进行检验检测的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重点解析:
应当注意进行检验后必须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才行,否则也不得使用。
一、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检验制度
重点解析:
掌握施工单位的检验依据和检验对象。对于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在施工中用于工程上。否则,将是一种违法行为,要追究擅自使用或批准使用人的责任。
二、施工检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重点解析:
对于本条内容要很好理解,主要掌握:
1.对什么样的材料要送检:涉及结构安全的。
2.在哪些单位的监督下取样。
此外,还要掌握见证取样和送检的人员,了解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资质和检测规定。
1Z307024掌握施工质量检验和返修的规定
一、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的规定,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施工单位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在监理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并重新验收。
重点解析:
对于上述规定要注意:施工单位要先进行自检,且必须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
二、建设工程的返修
重点解析:
掌握返修的两种情形。
1Z307025掌握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培训制度的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重点解析:
对于上述规定要注意特别是与质量工作有关的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
1Z307026掌握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重点解析:
对于施工单位质量违法行为应承担的主要法律责任要掌握,相关处罚数据了解即可。
1Z307030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1Z307031熟悉建设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依法发包工程
二、依法向有关单位提供原始资料
二、限制不合理的干预行为
四、依法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
五、依法实行工程监理
六、依法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七、依法保证建筑材料等符合要求
八、依法进行装修工程
九、建设单位质量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重点解析:
应熟悉以上各内容的相关法律规定。要注意的是第六条内容: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不发施工许可证,工程不得开工。
1Z307032熟悉勘察、设计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依法承揽工程的勘察、设计业务
二、勘察、设计必须执行强制性标准
三、勘察单位提供的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
四、设计依据和设计深度
五、依法规范设计对建筑材料等的选用
六、依法对设计文件进行技术交底
七、依法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
八、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重点解析:
应熟悉以上各内容的相关法律规定,尤其注意前五条内容。
1Z307033熟悉工程监理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依法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二、对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回避
三、监理工作的依据和监理责任
四、工程监理的职责和权限
五、工程监理的形式
六、工程监理单位质量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重点解析:
熟悉并理解上述内容的法律规定。
1Z307034熟悉政府部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
一、我国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
二、政府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有权采取的措施
三、禁止滥用权力的行为
四、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五、有关质量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重点解析:
熟悉并理解上述内容的法律规定。
1Z307040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Z307041掌握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法定条件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主体
重点解析:
掌握进行竣工验收的主体是哪些单位。
二、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
重点解析:
掌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凡是没有经过竣工验收或者经过竣工验收确定为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1Z307042掌握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
重点解析:
1.应记住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
2.掌握施工单位一般应提交的档案资料。
1Z307043熟悉规划、消防、节能、环保等验收的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重点解析:
掌握数据。
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重点解析:
注意数据。
二、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重点解析:
掌握上述数据,熟悉进行消防验收、备案的规定,熟悉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的材料。
三、建设工程竣工环保验收
重点解析:
熟悉关于建设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的有关时间的数据。
四、建筑工程节能验收
《节约能源法》规定,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建设;已经开工建设的,应当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已经建成的,不得销售或者使用。
重点解析:
应熟悉上述规定,并注意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一)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的条件
(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的组织
(三)建筑节能工程验收的程序
(四)建筑节能工程专项验收应注意事项
(五)建筑工程节能验收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重点解析:
对进行质量验收的条件和组织了解即可,重点掌握验收的程序,对于注意事项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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