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制作模板和支架、拱架的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2)组合钢模板和工具式钢管支架及其配件应由具有资质的企业生产,具有合格证,并经验收确认质量合格。 (3)周转使用的组合钢模板、钢管支架及其配件,使用前应经检查,不得有裂纹、变形和腐蚀等缺陷。 (4)模板与支架、拱架应结构简单,便于拆卸。 2.模板与支架、拱架的制作 (1)模板与支架、拱架的制作应符合施工设计规定,木支架的横梁不得使用拼接材料。 (2)加工场内原材料和模板、支架、拱架应分类、分垛码放平稳;成品码放高度不得超过2m,方木、板材垛高不得超过4m,钢材垛高应由地基承载力确定,且不宜超过1.2m,每排垛间应设运输通道,其宽度应符合相应运输车辆的要求。 (3)支架的连接螺栓和大体积混凝土模板拉杆应经过计算确定。 (4)加工场内成品和原材料码放场地应平整、坚实。 (5)钢支架焊接作业时,焊接区域下方严禁有人和易燃物,焊接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操作者必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数控、自动、半自动焊接设备应实行专人专机制度;焊接前必须办理用火申报手续,经消防管理人员检查确认焊接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落实,颁发用火证后,进行焊接作业。 2)露天焊接作业,焊接设备应设防护棚;焊接作业现场应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置消防器材;电焊机的电源缆线长不得大于5m,二次引出线长不得大于30m。 3)焊工作业时必须使用带有滤光镜的头罩或手持防护面罩,戴耐火的防护手套,穿焊接防护服,穿绝缘、阻燃、抗热防护鞋;清除焊渣时应戴护目镜。 4)使用中的焊接设备应随时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维修后的焊接设备,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使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露天焊接时,应设挡风屏板。 5)焊接作业现场应通风良好,能及时排除有害气体、灰尘、烟雾;焊接辐射区,有他人作业时,应用不可燃屏板隔离;焊接作业现场应设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 6)焊接作业现场周围l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满足时,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7)电焊机、电缆线、电焊钳应完好,绝缘性能良好,焊机防护装置齐全有效;使用前应检查,确认符合要求。 8)长期停用的电焊机,使用前必须检验,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mω,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9)作业中电机出现声响异常、电缆线破损、漏电征兆时,必须立即关机断电,停止使用,维修后经检查确认安全,方可继续使用。 10)电焊机的二次引出线、焊把线、电焊钳等的接头必须牢固。 11)在狭小空间作业时必须采取通风措施,经检测确认氧气和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符合安全要求并记录后,方可进入作业;出入口必须设人监护,内外呼应,确认安全;作业人员应轮换作业;照明电压不得大于12v。 12)作业时,电缆线应理顺,不得身背、臂夹、缠绕身体,严禁搭在电弧和炽热焊件附近与锋利的物体上。 13)作业时不得使用受潮焊条;更换焊条必须戴绝缘手套;合开关时必须戴干燥的绝缘手套,且不得面向开关。 14)所有焊缝必须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裂纹、未熔合、夹碴、未填满弧坑和超出规定的缺陷;零部(杆)件的焊缝应在焊接24h后按技术规定进行无损检验。 15)作业后必须关机断电,并锁闭电闸箱。 (6)模板与支架、拱架宜在加工场内制作。加工场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加工场应单独设置,不得与材料库、生活区、办公区混合设置,场区周围应设围挡。 2)加工场不得设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 3)操作台应坚固、安装稳固并置于坚实的地基上。 4)现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布置加工机具、料场与废料场,并形成运输、消防通道。 5)加工场必须配置有效的消防器材,不得存放油、脂和棉丝等易燃品。 6)加工机具应设工作棚,棚应具防雨(雪)、防风功能。加工机具应完好,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电气接线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7)各机械旁应设置机械操作程序牌,含有木材等易燃物的模板加工场,必须设置严禁吸烟和防火标志。 8)加工场搭设完成,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 (7)采用机械加工模板杆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加工机械应完好,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电气接线应符合电气施工安全要求;使用前应经检查、试运行,确认正常。 2)使用范围、操作程序应符合说明书规定;机具运行中,严禁作业人员触摸其传动部位。 3)加工机具应设专人管理,定期保养和维修,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排除。 4)操作工作业时应扣紧衣扣和袖口,理好衣角,严禁戴手套,长发应紧束不得外露。 5)作业中需更换刨刀、锯片、钻头、刀具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有效的监管措施,待机械停止运转后,方可拆装。 6)作业中遇停电和下班后应立即关机,并切断机械电源;机具运行中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关机断电,方可检修。 (8)下班前,应将加工场的锯末、木屑、刨花等杂物清除干净,并应运至废料场妥善处置。 3.模板与支架、拱架的运输 (1)运输前应根据模板、支架、拱架的质量和形状选择适宜的运输车辆和吊装机械。 (2)使用手推车运输模板等,装车应均衡、捆绑应牢固,卸车应均衡、有序,严禁撒把卸车。在坡道上应缓慢行驶、控制速度,下坡时前方不得有人。 (3)使用载重汽车运输模板、支架、拱架等应捆绑、打摽稳固牢靠,严禁人员攀爬或坐卧在模板、支架、拱架上,严禁超宽、超高。 (4)现场使用斜道(马道)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斜道应直顺,不宜设弯道。 2)斜道脚手架必须置于坚实地基上,支搭必须牢固。 3)斜道宽度应较运输车辆宽lm以上,坡度不宜陡于1:6。 4)斜道两侧应设防护栏杆,进出口处横栏杆不得伸出栏柱。 5)使用过程中应随时检查、维护,发现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保持施工安全。 6)施工前应根据运输车辆的载重、宽度和现场环境对斜道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各施工阶段荷载的要求。 (5)现场使用土坡道两侧边坡必须稳定;坡道土体应稳定、坚实,坡面宜硬化处理;坡道应顺直,不宜设弯道;坡道宽度应较运输车辆宽lm以上,坡度不宜陡于1:6;作业中应经常维护,保持完好,并应采取防扬尘措施。 (6)采用起重机吊装模板与支架、拱架时,吊点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现场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应了解现场环境、电力和通讯等架空线路、附近建(构)筑物和被吊梁等状况,选择适宜的起重机,并确定对吊装影响范围的架空线、建(构)筑物采取的挪移或保护措施。 2)吊装作业前应划定作业区,设护栏和安全标志,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吊装时,吊臂、吊钩运行范围,严禁人员入内;吊装中严禁超载;吊装时应先试吊,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 3)现场及其附近有电力架空线路时应设专人监护,确认符合施工用电安全距离要求。 4)吊装中遇地基沉陷、机体倾斜、吊具损坏或吊装困难等,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5)现场配合吊装的全体作业人员应站位于安全地方,待吊钩和模板离就位点距离50cm时方可靠近作业,严禁位于起重机臂下。 6)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地面承载力不能满足起重机作业要求时,必须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并经验收确认合格。 7)构件吊装就位,必须待构件稳固后,作业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8)吊装作业必须设信号工指挥。指挥人员必须检查吊索具、环境等状况,确认安全。 9)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和风力六级(含)以上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吊装。 桥梁模板与支架、拱架的安装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模板和支架、拱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的程序安装;安装模板、支架、拱架应由作业组长指挥,作业人员应协调一致。 2.安装模板应与钢筋工序配合进行,妨碍绑扎钢筋的模板,应待钢筋工序结束后安装。 3.支架的立柱应设水平撑和双向斜撑,斜撑的水平夹角以45°为宜,立柱高度在5m以内时,水平撑不得少于两道,立柱高于5m时,水平撑间距不得大于2m,并在两水平撑之间加剪刀撑。 4.安设模板、支架、拱架过程中,应及时架设临时支撑,保持模板、支架、拱架的稳固;下班前必须将已安装的模板、支架、拱架固定牢固。 5.多层支架的立柱应竖直,中心线应一致。 6.支架立柱应置于平整、坚实的地基上,立柱底部应铺设垫板或混凝土垫块扩散压力。支架地基处应有排水措施,严禁被水浸泡。 7.在河水中支搭支架应设防冲、撞设施,并应经常检查防冲撞设施和支架状况,发现松动、变形、沉降应及时加固;在水深超过1.2m的水域中搭设模板、支架、拱架应选派熟悉水性的人员,并采取防溺水措施。 8.支架高度超过l0m应设一组(4~6根)缆风绳,每增高l0m应增设一组。缆风绳与地面夹角为45°~60°,缆风绳和地锚应安设牢固;地锚安设处应设安全标志。 9.支架、拱架安装完成后,应对节点和支撑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设计规定,经验收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10.采用砂箱卸架时,砂箱内的砂粒应均匀、干燥,箱体上的缝隙不得超过规定值,砂箱承受的最大压力不得超过lompa。 11.木质立柱的接头应尽量少,单根立柱接头不宜多于一个;两相邻立柱的接头不宜在同一高度上。接头宜使用钢质夹板对接。 12.可调顶托、底托安装前,应经润滑,确认旋转正常;安装后应采取防止砂浆、水泥浆、泥土等杂物填塞螺栓的措施,并设专人维护。 13.采用木楔卸架时,木楔宜用硬质木材对剖制作,斜度不得大于25°,并将斜面刨平;安装时两楔接触面压力不得超过2mpa,两端必须钉牢。 14.钢立柱的接头应用卡具或螺栓扣紧,立柱与水平撑、剪刀撑之间应连接牢固。 15.支架和拱架不得与作业平台、施工便桥相连。 16.上下交叉作业时的下作业层顶部和临时通行孔道的顶部必须设置防护棚,防护棚的长度与宽度应依下层作业面的上方可能坠落物的高度而定:上方高度为2m~5m时,不得小于3m;上方高度为5m~15m时,不得小于4m;上方高度为15m~30m时,不得小于5m;上方高度大于30m时,不得小于6m;防护棚应坚固,其结构应经施工设计确定,能承受风荷载。采用木板时,其厚度不得小于5cm;防护棚应支搭牢固、严密。 17.高处作业必须支搭作业平台,搭设与拆除脚手架应符合脚手架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作业平台的脚手板必须铺满、铺稳;使用前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使用中应随时检查,确认安全。 18.使用qm和sz钢支架做模板支架时,连接螺栓应齐全,并紧固;施工前应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施工安全要求;顶托、底托的螺旋丝杆插入立柱的长度不得小于丝杆全长的13;杆件、顶托、底托的规格必须匹配;地基应验算,承载力不足时应加固。 19.作业平台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基坑四周固定栏杆柱时,可采用钢管并锤击沉入地下不小于50cm深;钢管离基坑边沿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在混凝土结构上固定栏杆柱时,采用钢质材料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50×5角钢,其上、下各设一孔,以直径l0mm螺栓与木杆件拴牢;在砌体上固定栏杆柱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设预埋件的预制块。 (2)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栏杆和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应为1.2m,下杆离地高度应为50cm~60cm;栏杆柱间距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得大于2m。 (3)栏杆的整体构造和栏杆柱的固定,应使防护栏杆在任何处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挡脚板上有孔眼时,孔径不得大于2.5cm;防护栏杆的底部必须设置牢固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挡脚板下的空隙不得大于lcm。 (4)木质栏杆上杆梢径不得小于7cm,下杆梢径不得小于6cm,栏杆柱梢径不得小于7.5cm,并以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绑扎牢固,绑丝头应顺平向下;钢筋横杆上直径不得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得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得小于18mm,采用焊接或镀锌钢丝绑扎牢固,绑丝头应顺平向下;钢管横杆、栏杆柱均应采用直径48mm×(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固定或焊接牢固。 (5)高处临街的防护栏杆应加挂安全网,或采取其他全封闭措施。 20.上下作业平台必须设安全梯、斜道等攀登设施,攀登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现场自制安全梯梯子结构必须坚固,梯梁与踏板的连接必须牢固;梯子结构应根据材料性能进行受力验算,经计算确定;攀登高度不宜超过8m;梯子工作角度宜为75°士5°;梯子踏板间距宜为30cm,不得缺档;梯子净宽宜为40cm~50cm;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梯子需接长使用时,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一处;梯脚应置于坚实基面上,放置牢固,不得垫高使用;连接后的梯梁强度、刚度,不得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刚度。 (2)采用斜道(马道)时,脚手架必须置于坚固的地基上,斜道宽度不得小于lm,纵坡不得陡于1:3,支搭必须牢固;人员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双手扶梯;梯子上有人时,他人不宜上梯。 (3)采用固定式直爬梯时,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子顶端应设1.0m-1.5m高的扶手;梯宽且为50cm,埋设与焊接必须牢固;攀登高度超过7m以上部分宜加设护笼;超过13m时,必须设梯间平台。 (4)基坑施工现场可根据环境状况修筑人行土坡道供施工人员使用,人行土坡道土体应稳定、坚实,宜设阶梯,表层宜硬化处理,无障碍物;宽度不宜小于lm,纵坡不宜陡于1:3;两侧应设边坡,沟槽(基坑)侧无条件设边坡时,应根据现场情况设防护栏杆;施工中应采取防扬尘措施,并经常维护,保持完好。 (5)使用前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使用中应随时检查,确认安全。 21.使用扣件式钢管支架做模板支架时,施工前应对支架立杆地基进行应力验算,必要时应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支架搭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可调底座的调节螺杆伸出长度超过30cm时,应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 (2)满堂红支架的四边和中间每隔四排立杆应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3)高于4m的满堂红支架,其两端和中间每隔四排立杆应从顶层开始向下每隔两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 (4)当梁模板支架立杆采用单根立杆时,立杆应设在梁模板中心线处,其偏心距不得大于2.5cm。 (5)立杆的纵、横间距应符合施工设计的规定,每搭完一步支架后,应进行校正;立杆应竖直,2m高度的垂直偏差不得大于1.5cm;每搭完一步支架后,应进行校正。 22.模板、支架跨越铁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列车通过时,严禁安装模板、支架和在铁路限界内作业。 (2)铁路管理部门允许施工作业的限界,应采取封闭措施,保持铁路正常运行和现场人员的安全。 (3)施工前,应制定模板、支架支设方案,并经铁路管理部门批准;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铁路管理部门的规定。 (4)模板、支架的净高、跨度必须依铁路管理部门的要求确定;模板、支架安装前,铁路管理单位派出的监护人员必须到场。 23.模板、支架跨越道路、公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时必须设专人疏导交通。 (2)施工期间应设专人随时检查支架和防护设施,确认符合方案要求。 (3)施工前,应制定模板、支架支设方案和交通疏导方案,并经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4)模板、支架的净高、跨度应依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确定,并设相应的防撞设施和安全标志。 (5)位于路面上的支架四周和路面边缘的支架靠路面一侧,必须设防护桩和安全标志,阴暗时和夜间必须设警示灯。 24.使用门式钢管支架做模板支架时,施工前应对门架立杆地基进行应力验算,必要时应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当荷载对称作用在加强杆顶部时应取0.70;当荷载作用于门架横杆上时,门架的承载力应乘以折减系数,当荷载对称作用于立杆与加强杆范围时应取0.9;当超过20cm时,应对一榀门架承载力的设计值进行修正,伸出长度为30cm时,修正系数为0.90;可调底座调节螺杆伸出长度不宜超过20cm;当荷载作用于横杆中间时应取0.30;伸出长度超过30cm时,修正系数为0.80。 25.模板、支架需预压时预压前应编制预压方案,方案中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全体作业人员必须令行禁止;荷载应按预压方案逐级施加;作业时应划定作业区,非施工人员严禁入内。 桥梁模板与支架、拱架的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路、城市道路和桥梁现浇钢筋混凝土挡土墙工程施工。 2施工准备 2.1技术准备 1.施工前应核对道路、桥梁设计图纸,测量人员按道路、桥梁的施工中线、高程控制点进行挡土墙平面与高程控制测量及施工测量。 2.完成分项开工报告、混凝土试配、材料报验和审批手续以及业主、监理要求的技术性文件。 3.编制混凝土挡土墙施工方案已经审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2材料要求 1.水泥:一般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水泥进场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后应对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取样复试,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时,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复试,并按复试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2.砂:一般采用中、粗砂。砂的品种、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的要求,进场后按国家现行标准《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j058)的规定进行取样试验合格。 3.石子:应采用坚硬的卵石或碎石,应按产地、类别、加工方法和规格等不同情况,按国家现行标准《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j058)的规定分批进行检验,其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的规定。 4.水: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5.钢筋:钢筋应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单;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筋进场时应抽取试样做力学性能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和《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等的规定。 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分析或其他专项检验。 6.电焊条:选用的电焊条应与钢筋母材相匹配,进场应有合格证。 7.外加剂:外加剂应有产品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有害物含量检测报告应由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部门出具。进场应取样复试合格,并应检验外加剂与水泥的适应性。外加剂的质量和应用技术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有关规定。 8.掺合料:掺合料应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和法定检测单位提供的质量检测报告,进场后应取样复试合格。掺合料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定,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9.预埋件的规格、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 2.3机具设备 1.机械: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输送泵(采用泵送时使用)、混凝土搅拌车、卷扬机、切割机、弯曲机、电焊机、汽车吊、翻斗车、磅秤、移动发电机。 2.工具:钢板、小推车、刮杠、水平尺、靠尺、铁锹、振捣器等。 2.4作业条件 1.桥梁主体结构施工完成或路基填筑高程超过挡土墙基础底标高,密实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施工。 2.基底验收合格并办理完隐检手续。 3施工工艺 3.1工艺流程 测量放线→热层施工→基础钢筋制作与安装→支立基础模板→浇筑基础混凝土→墙体钢筋及预埋件制作与安装→支立墙体模板→浇筑墙体混凝土→养生及拆模 3.2 操作工艺 1.测量放线 根据施工图纸及坐标点测放出挡土墙中心线、基础平面位置线和纵断高程线,做好平面、高程控制点。 2.垫层施工 (1)垫层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振捣密实、抹压平整。 (2)垫层底面不在同一高程时,施工应按先深后浅的顺序进行。 (3)垫层施工完成后,应复核设计高程并按设计图纸和挡墙中线桩弹出墙体轴线、基础尺寸线和钢筋控制线。 3.基础钢筋制作与安装 (1)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钢筋复验、见证取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钢筋应按品种规格、批号、分类存放,不得混存。有严重锈蚀、麻坑、劈裂、夹砂、夹层、油污等钢筋不得使用。 (3)钢筋绑扎前应将垫层清理干净,并用粉笔在垫层上划好主筋、分布筋间距。按划好的间距,先摆放受力主筋、后放分布筋。预埋件、预留孔等应及时配合安装。 (4)绑扎钢筋时一般用顺扣或八字扣,除外围两根筋的相交点应全部绑扎外,其余各点可交错绑扎。 (5)在钢筋与模板之间垫好垫块,间距不大于1.5m,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垫块一般采用水泥砂浆制成,垫块厚度应与保护层厚度相同,垫块内预埋火烧丝,或用塑料卡来保证保护层厚度。 (7)钢筋连接方法宜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 (8)在绑扎双层钢筋网片时,应设置足够强度的撑脚,以保证钢筋网片的定位准确。稳定牢固,在浇筑混凝土时不得松动变形。 (9)钢筋焊接成型时,焊前不得有水锈、油渍;焊缝处不得咬肉、裂纹、夹渣,焊药皮应清除干净。 4.支立基础模板 (1)模板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承受灌筑混凝土的冲击力、混凝土的侧压力。 (2)模板应保证挡土墙设计形状、尺寸及位置准确,并便于拆卸,模板接缝应严密,不得漏浆、错台。 (3)模板脱模剂应涂刷均匀,不得污染钢筋。 (4)轴线、模板线放线完毕,应办理好预检手续。 (5)模板安装后,应检查预留洞口及预埋件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6)模板支撑时,模板下口先做水平支撑,再加斜撑固定。 5.浇筑基础混凝土 (1)混凝土浇筑前,钢筋应隐检验收合格。模板安装牢固,缝隙平整、严密,杂物应清理干净,积水排除,并办理预检手续。 (2)混凝土配合比应符合设计强度要求。 (3)混凝土浇筑时自由落差一般不大于2m,当大于2m时,应用导管或溜槽输送。 (4)现浇重力式钢筋混凝土挡土墙,应根据挡土墙的具体形式、尺寸确定浇筑方案。当基础与墙体分期浇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以上时方可支搭挡土墙墙体模板。 2)浇筑基础混凝土时,宜在基础内埋设供支搭墙体模板定位连接件。 (5)混凝土振捣 1)基础混凝土宜采用插入式振捣棒振捣,当振捣棒以直线行列插人时,移动距离不得超过振捣棒作用半径的1.5倍;若以梅花式行列插人,移动距离不得超过作用半径的1.75倍;振捣时振捣器不得直接放在钢筋上。 2)振捣至混凝土不再下沉,无显著气泡,表面平坦一致,开始浮现水泥浆为度。若发现表面呈现水层,应分析原因,予以解决。 3)振捣棒宜与模板保持50mm~l00mm净距。不宜振捣的部位应采用人工振捣。 4)混凝土应分层浇筑,分层厚度不超过300mm。各层混凝土浇筑不得间断;应在前层混凝土振实尚未初凝前,将次层混凝土浇筑、捣实完毕。振捣次层混凝土时振捣棒应插人前层50mm~1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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