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97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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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21780万元,项目建设用地面积25176.5m2,地上总建筑面积90685.2m2,主要包括住宅套房875户、商业服务设施、活动中心(社区活动中心和老人活动中心)2个、中心1个、配电室1处、消控室1处、门楼1处、架空绿化以及架空停车库等。地下室面积14974.0m2(战时作为人防掩蔽所,平时作为地下车库),共有停车位671个(其中地面停车位369个,地下停车位302个)。另外还对小区内交通体系、绿化管网等市政设施进行配套建设。 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2年,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泉州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区地形地貌类型为陡坡丘陵,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项目区土壤类型为赤红壤和黄壤土,现存植被类型为人工植被。项目区属微度侵蚀区,土壤侵蚀模数为450tkm2.a,土壤流失容许值为500tkm2.a,工程所在地丰泽区属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监督区。 2010年5月福建省泉州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编制本工程可研阶段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1.2方案设计深度、水平年及防治标准 本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深度为可研阶段,设计水平年为2013年。工程所在地丰泽区列入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监督区,且属于大坪山范围,因此,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建设类项目一级。1.3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 主体工程建设不存在制约性因素限制,工程项目属城市新区的建设项目,应提高植被建设标准和景观效果。主体工程设计绿地率38.5%的园林生态景观满足约束性规定,项目选址合理。除主体工程设计的挡土墙、截排水沟、景观绿化工程外,还应做好地表耕作层保护;弃土拦挡工程适当提高标准;应控制地表硬化面积,综合利用地表径流;封闭施工,遮盖运输、土石方及堆料应设置拦挡及覆盖措施等,补充完善主体工程区、施工场地、临时堆土场的防治措施。 主体设计在下一阶段应将本水土保持方案的水土保持设计纳入主体设计之中。1.4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根据“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和本规范总则的要求,确定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的责任范围。本工程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包括主体工程建设区、施工临时占地防治区、施工道路占地区和直接影响区,防治责任范围的总面积为4.718hm2。其中,主体工程建设区为2.518hm2,施工场地区0.12hm2,临时堆土场区0.08hm2,弃渣场区1.80hm2,直接影响区0.32hm2。1.5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1.5.1预测结果a)扰动原地貌面积达4.398hm2,主要是由于工程建设挖损、压占等原因,造成原地貌破坏,损坏水土保持设施4.398hm2,总挖方量8.26万m3,总填方量3.20万m3。总弃方量5.06万m3。b)工程建设水土流失总量为2519.9t,可能新增产生的水土流失量2449.9t,若不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对项目区的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综上所述,项目区范围内原有地貌将被改变,原有植被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如不采取水土措施进行防治,项目区的水土流失强度将会加重。 1.5.2综合分析及指导性意见新增水土流失量主要为主体工程开挖、填筑产生的流失,因此,重点防治区段在主体工程区。从水土流失强度预测来看,应采取工程措施为主,辅以植物措施。从水土流失强度和流失总量预测来看,监测的重点时段在施工期,重点区段为主体工程区和弃渣场区。1.6水土保持措施布局、主要工程量 根据水土流失防治类型区的水土流失特点、防治责任和防治目标,遵循治理与防护相结合、植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治理水土流失与绿化美化环境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布局各类水土保持措施,形成完整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水土保持措施主要工程量有:M7.5浆砌石挡土墙477m3,土袋挡墙1666m3,M7.5浆砌石截水沟486m3,M7.5浆砌石排水沟860m,土质排水沟1270m,M7.5浆砌石沉沙池5个,表土剥离0.15万m3,覆土0.15万m3,土地整治3.31hm2;覆盖塑料薄膜1.82hm2;生态护坡650m2,景观绿化0.97hm2,直播种草2.38hm2。1.7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本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226.90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53.26万元,植物措施投资71.60万元,施工临时工程投资5.38万元,独立费用76.67万元,基本预备费12.41万元,项目需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7.58万元。通过本方案的实施,使项目区内扰动地表面积得到全面综合治理,扰动土地整治率达到98.68%,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98.14%,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25,拦渣率达到96.84%,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9.27%,林草覆盖率达到61.85%。水土流失防治达到防治一级标准。各项防治措施能有效地防治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新增水土流失及其造成的危害,取得良好防治效果,改善项目建设区及其周边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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