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为进一步做好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我们于2007年10月31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2007年工作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贯彻落实。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日
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2007年工作会议纪要 2007年10月31日,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2007年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专家委员会徐培福主任委员和35位委员参加了会议。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曾少华副司长到会并讲话。专家委员办公室主任王亚勇报告了第三届专家委员会成立以来开展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基本情况、审查的具体项目以及近年来高层建筑超限特点。会议讨论了《关于加强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审查工作的建议》、《超限高层建筑结构抗震性能目标的建议》、《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的参考格式及要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百例》等文件,并就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工作要点进行了充分交流。
会议认为,本届专家委员会成立一年多来,全体委员共同努力,与建设主管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把关,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管理的技术依据继续完善。根据专家委员会的提议,针对目前我国大跨空间结构日益增多的情况,建设部修订下发了《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纳入了大跨空间结构的内容,对指导超限高层建筑特别是大跨空间结构的审查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二是超限高层审查机制进一步健全。在建设部和专家委员会的推动下,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建设、勘察、设计、审图单位的守法意识显著增强。江苏、北京等十几个省(区、市)进一步加强了专项审查工作。三是专家委员会审查工作成效显著。一年来,受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的委托,专家委员会开展或参与了49个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有力的推动了超限结构设计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的发展。
会议强调,必须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超限高层抗震设防审查机制的重要作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是国务院规定的行政许可制度。切实做好审查工作,有利于提高建筑结构的抗震安全性,有利于促进建筑结构抗震性能设计以及建筑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有利于推动抗震设计规范的发展,有利于超限高层抗震设计的深化。对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地震形势的需要,专家委员会肩上的任务还很重,需要再接再厉,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继续做好超限高层建筑的抗震设防管理工作。
关于下一阶段的工作思路和重点,会议提出以下意见:
一是清醒认识当前我国的抗震工作的严峻形势。一年来,我国发生多次地震,去年的云南盐津5.1级地震、今年的云南宁洱6.4级地震、福建顺昌4.7级地震都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2004年,国务院提出了“到2020年,我国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相当于一个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的能力,力争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奋斗目标,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抗震工作者肩负着重大的责任。
二是认真把握我国高层建筑的发展的趋势。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建筑技术的进步,我国的高层建筑发展很快,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建筑高度越来越高,各地竞相设计建造“全国第一”“亚洲第一”乃至“世界第一”的高度;建筑体型和结构形式日趋复杂;很多项目选用国外设计师的设计方案,但许多国外设计师来自非地震区,缺乏抗震设计经历;奥运会、世博会的大型公共建筑需要确保抗震安全。
三是严格把好超限高层抗震设防审查关。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和专家委员会要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依据法律法规,认真执行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审查程序,认真履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职责。开展审查工作时要以国家利益为重,以科学、公正、严谨、求实的态度,坚持原则,认真把关;专家之间应避免讲人情、交换;要鼓励发表不同意见,倡导充分争论,真正实现科学决策。
四是加大超限审查工作的政策宣传力度。当前很多工程由于业主和设计单位对超限高层抗震设防审查政策不了解,造成漏报漏审。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和专家委员会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促进建设、勘察、设计、审图等单位充分了解超限审查在保证结构抗震安全和兼顾经济合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专家委员会委员作为各地科研、设计行业的领头人,要发挥独特的作用,带头遵守和宣传超限审查政策。设计单位要充分了解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定义、界限,并主动提醒建设单位依法报审。
五是进一步加强超限审查的监管。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把超限高层的抗震设防作为工程质量监督和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加强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管,只有具备超限高层建筑施工图审查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才能承接超限高层的施工图审查任务;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没有在初步设计阶段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进行施工图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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