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人事考试测评中心公布2015安全工程师报名时间:6月20日至6月30日 | ||||||||||||||||
摘要: 1、本次考试报名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名费网上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名费不含教材费) 2、考生注册时上传的照片将用在准考证和合格证书中。考生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异地转入福建考试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重新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 2、报名照片上传: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可直接点击下载或到福建人事考试网相关下载处下载),报考人员使用该软件自行对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上传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 3、厦门考区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老考生(指2015年和2015年曾报考且报考级别不变的报考人员,下同)免于现场资格审核;其余报考人员均需到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319号人才市场内C座3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异地转入福建考试的报考人员需重新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如本人无法到场审核可委托他人持报考者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 4、网上缴费时间: 5、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8月28日至9月7日 9月6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2:004: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7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2:004: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7、成绩公布时间: 二、厦门考区现场资格审核要求 1、老考生无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异地转入福建考试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重新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原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有变更者,须在报考填写信息时更正。若无法更正,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6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逾期报考信息将无法更改)持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连同《资格考试报名表》和《个人修改信息申请表》一并到我中心提交修改申请。身份证升位的报考人员可按新18位身份证号码进行报名。 2、首次报考人员及异地转入福建考试的报考人员于网上报名后,须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申报表》,统一于规定的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我中心进行现场审核: (1)单位介绍信或直接在《资格考试申报表》上盖单位公章(以上均须注明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年限)。 (2)身份证、毕业证书(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还须提供前一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以上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厦委办发[2002]45号文件精神,地方干部取得军队院校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入伍或退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国家教育部和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行文批准该部队院校当期可招收地方学员,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批文复印件。 (3)符合免试条件的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还须同时提供前一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简历证明等证明材料。(以上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3、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上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三、网上报名、缴费办法和程序 1 4、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5、领取发票:领取日期预计考后两个月,具体时间留意我中心网站通知。凭报考者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名序号)到我中心领取网上缴费发票,因受仓管所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级别和科目 1、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并经审核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考试设4个科目。具体为:《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五、考试地点 我省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视报名情况确定考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不含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下同)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文件精神,凡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七、免试条件 1、对符合报考条件,并在2002年9月以前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八、报考条件中有关问题的说明 1、参加工作后,又取得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的报考人员,其取得学历前后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时间可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考试并申请注册执业。 九、考生须知 1、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并按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在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进行雷同试卷的认定和处理。 3、考试科目共4科,除《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外,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 注: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此证明。 更多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