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07安全工程师考试4.30截止报名 |
鲁人考函[2007]24号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1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二、200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8、9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8日 9:00—11:30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30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9日 9:00—11:30安全生产技术 14:00—16:30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三、各市接到通知后即组织报名工作, 报考人员须填写《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及《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一张,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黑白照片两张,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局考试中心报名。 四、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PTMIS》进行管理,考试信息代码不变。各市务必于2007年7月15日前将报名数据库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五、《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由于此科目实行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请在考前务必提醒考生: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配发,在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六、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客观题每人每科58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2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执行。 七、200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八、为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各市要建立信息反馈制度,使考生能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同时,为方便考生,各市在集中报名结束至信息上报之前,还要安排补报名时间。 各市人事部门要严格掌握报名条件,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报考级别为“考4科”)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9月7日。 (二)免试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考2科”)的条件: 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条件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 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