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谈住宅建筑电气的总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选用根据GBT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第8.7.2中第6条规定: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应设剩余电流动作或剩余电流动作报警。所以目前的住宅建筑电气设计时在进楼总箱中都设计了总剩余电流保护断路器。那么选用什么型号的剩余电流保护断路器才能保证安全运行,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2009JSCS-2《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中5.2.2第3款每栋住宅楼的进线开关应选择带剩余电流保护的四极开关,剩余电流保护宜动作于信号。所以在选择每栋住宅楼的进线剩余电流保护断路器时,设计者大多选择4线4极剩余电流保护断路器。笔者认为不妥。大家都知道,住宅内负荷都是单相负荷,又不可能同时使用,根本做不到三相平衡。属于三相不平衡负荷,那么一旦N极触点接触不良或接触不上就会使中性线断开,使中性点产生漂移,严重时会使某相负荷因过电压而烧毁,有引起电气火灾的危险。关于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选择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是这样规定的3.1.11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除在TN-S系统中,当中性导体为可靠的地电位时可不断开外,应能断开所保护回路的所有带电导体;条文解释3.11.11对本条作如下说明:1、要求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能断开所保护的所有带电导体,包括中性导体,是为了防止在回路中可能发生误动作。对于剩余电流保护动作电器在TN-S系统中,当中性导体为可靠的地电位时可不断开的规定,是考虑到中性导体为可靠的地电位时断开中性导体是没有意义的,而中性导体是否为可靠的地电位,需技术人员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决定。所以笔者认为,普通民用住宅楼的低压配电比较简单明了,且中性线在进户总箱内与接地体可靠联结,应认为该中性线是可靠地地电位。所以,普通住宅楼总箱内的总剩余电流保护断路器的选用4线3极(即N极无触点,直通)的总剩余电流保护断路器更为安全。那么在什么情况下选择断开中性极的开关呢,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是这样规定的3.1.15在符合下列情况时,应选用具有断开中性极的开关电器:1、有中性导体的IT系统与TT系统或TN系统之间的电源转换开关电器;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