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烟排烟系统的安装检测与调试 | ||||||||||||||||
防烟排烟系统的安装按照经批准的施工图、设计说明书等设计文件进行,主要内容包括风管、阀门组件和风机等主要设备的安装检测与调试。 一、系统的安装与技术检测 (一)风管的安装与检测 1.金属风管的制作和连接 (1)风管采用法兰连接时,风管法兰材料规格按表3-11-3-1 选用,其螺栓孔的间距不得大于150mm,矩形风管法兰四角处应设有螺孔; (2)板材应采用咬口连接或铆接,除镀锌钢板及含有复合保护层的钢板外,板厚大于1.5mm 的可采用焊接; (3)风管应以板材连接的密封为主,可辅以密封胶嵌缝或其它方法密封,密封面宜设在风管的正压侧; (4)排烟风管的隔热层应采用厚度不小于40mm 的不燃绝热材料(如矿棉、岩棉、硅酸铝等),绝热材料的施工及风管加固、导流片的设置应按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 的有关规定执行。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2.非金属风管的制作和连接 (1)非金属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2)法兰的规格符合表3-11-3-2 的规定,其螺栓孔的间距不得大于120mm;矩形风管法兰 的四角处,应设有螺孔; 表3-11-3-2 非金属风管法兰规格 风管边长b(mm) 材料规格(宽×厚)(mm) 连接螺栓 b≤400 30×4 M8 400<b≤1000 40×6 M8 1000<b≤2000 50×8 M10 (3)采用套管连接时,套管厚度不小于风管板材的厚度; (4)无机玻璃钢风管的玻璃布,必须无碱或中碱,层数应符合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 的规定,风管的表面不得出现泛卤或严重泛霜。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3.风管的安装与检测 (1)风管的规格、安装位置、标高、走向应符合设计要求,现场风管的安装,不得缩小接口的有效截面; (2)风管接口的连接应严密、牢固,垫片厚度不应小于3 ㎜,不应凸入管内和法兰外;排烟风管法兰垫片应为不燃材料,薄钢板法兰风管应采用螺栓连接; (3)风管吊、支架的安装应按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 的有关规定执行; (4)风管与砖、混凝土风道的连接接口,应顺着气流方向插入,并应采取密封措施; (5)风管与风机的连接宜采用法兰连接,或采用不燃材料的柔性短管连接。如风机仅用于防烟、排烟时,不宜采用柔性连接; (6)风管与风机连接若有转弯处宜加装导流叶片,保证气流顺畅; (7)风管穿越隔墙或楼板时,风管与隔墙之间的空隙,应采用水泥砂浆等不燃材料严密填塞; (8)吊顶内的排烟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隔热,并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 ㎜的距离。 检查方法:核对材料,尺量、观察检查。 4.风道的施工与检测 砖、混凝土风道的灰缝应饱满,内表面水泥砂浆面层应平整、无裂缝,不应漏风、渗水,风道的截面面积、变形缝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部件的安装与检测 1.防火阀、排烟防火阀 (1)安装的方向、位置应正确,阀门顺气流方向关闭,防火分区隔墙两侧的防火阀,距墙端面不应大于200mm; (2)手动和电动装置应灵活、可靠,阀门关闭严密; (3)应设独立的支吊架,当风管采用不燃材料防火隔热时,阀门安装处应有明显标识。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及动作检查。 2.送风口、排烟阀(口) (1)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固定牢靠,表面平整、不变形,调节灵活; (2)排烟口距可燃物或可燃构件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3)常闭送风口、排烟阀(口)的手动驱动装置应固定安装在明显可见、距楼地面1.3m~1.5m 之间便于操作的位置,预埋套管不得有死弯及瘪陷,手动驱动装置操作应灵活。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及操作检查。 3.挡烟垂壁 (1)型号、规格、下垂的长度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活动挡烟垂壁与建筑结构(柱或墙)面的缝隙不应大于60mm,由两块或两块以上的挡烟垂帘组成的连续性挡烟垂壁,各块之间不应有缝隙,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3)活动挡烟垂壁的手动操作按钮应固定安装在便于操作、明显可见处距楼地面1.3m~1.5m 之间。 检查方法:依据设计图核对,尺量、动作检查。 4.排烟窗 (1)型号、规格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安装应牢固、可靠,符合有关门窗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并开启、关闭灵活; (3)手动开启机构或按钮应固定安装在距楼地面1.3m~1.5m 之间,并便于操作、明显可见; (4)自动排烟窗驱动装置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技术文件要求,并应灵活、可靠。 (三)风机的安装与检测 1.安装与检测要求 (1)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 (2)风机外壳至墙壁或其它设备的距离不应小于600mm: (3)应设在混凝土或钢架基础上,并不设减振装置;若排烟系统与通风空调系统共用需要设置减振装置时,不应使用橡胶减振装置; (4)吊装风机的支吊架应焊接牢固、安装可靠,其结构形式和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或设备技术文件要求。 (5)风机驱动装置的外露部位必须装设防护罩;直通大气的进、出风口必须装设防护网或采取其他安全设施,并应设防雨措施。 2.检查方法 依据设计图核对、观察检查。 二、系统的调试 防烟排烟系统调试在系统施工完成及与工程有关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设备调试合格后进行,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单位监督,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参与和配合,也可以委托给具有调试能力的其他单位进行。系统调试包括单机调试和联动调试。 (一)单机调试 1.防火阀、排烟防火阀的调试 (1)进行手动关闭、复位试验,阀门动作应灵敏、可靠,关闭应严密; (2)模拟火灾,相应区域火灾报警后,同一防火区域内阀门应联动关闭; (3)阀门关闭后的状态信号应能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4)阀门关闭后应能联动相应的风机停止。 检查方法:动作检查,观察、记录。 2.送风口、排烟阀(口)的调试 (1)进行手动开启、复位试验,阀门动作应灵敏、可靠,远距离控制机构的脱扣钢丝连接应不松弛、不脱落; (2)模拟火灾,相应区域火灾报警后,同一防火区域内阀门应联动开启; (3)阀门开启后的状态信号应能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4)阀门开启后应能联动相应的风机启动。 检查方法:动作检查,观察、记录。 3.活动挡烟垂壁的调试 (1)手动操作挡烟垂壁按钮进行开启、复位试验,挡烟垂壁应灵敏、可靠地启动与到位后停止,下降高度符合设计要求; (2)模拟火灾,相应区域火灾报警后,同一防火区域内挡烟垂壁应联动下降到设计高度; (3)挡烟垂壁下降到设计高度后应能将状态信号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检查方法:动作检查,观察、记录。 4.自动排烟窗的调试 (1)手动操作排烟窗按钮进行开启、关闭试验,排烟窗动作应灵敏、可靠,完全开启时间应符合设计; (2)模拟火灾,相应区域火灾报警后,同一防火区域内排烟窗应能联动开启; (3)排烟窗完全开启后,状态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检查方法:动作检查,观察、记录。 5.送风机、排烟风机的调试 (1)手动开启风机,风机应正常运转2.0h,叶轮旋转方向应正确、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与声响; (2)核对风机的铭牌值,并测定风机的风量、风压、电流和电压,其结果应与设计相符; (3)在消防控制室手动控制风机的启动、停止;风机的启动、停止状态信号应能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检查方法:观察、测定、试运转记录及查阅有关文件。 6.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调试 根据设计模式,开启送风机,分别在系统的不同位置打开送风口,测试送风口处的风速,以及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封闭避难层(间)的余压值,分别达到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测定、试运转记录及查阅有关文件。 7.机械排烟系统的调试 根据设计模式,开启排烟风机和相应的排烟阀(口),测试风机排烟量和排烟阀(口)处的风到设计要求;测试机械排烟系统,还要开启补风机和相应的补风口,测试送风口处的风量值和风速应到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测定、试运转记录及查阅有关文件。 (二)联动调试 1.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联动调试 (1)当任何一个常闭送风口开启时,送风机均能联动启动; (2)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调试。当火灾报警后,应启动有关部位的送风口、送风机,启动的送风口、送风机应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一致,其状态信号能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检查方法:观察、测定、记录。 2.机械排烟系统的联动调试 (1)当任何一个常闭排烟阀(口)开启时,排烟风机均能联动启动; (2)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调试。当火灾报警后,机械排烟系统应启动有关部位的排烟阀(口)、排烟风机;启动的排烟阀(口)、排烟风机应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一致,其状态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3)有补风要求机械排烟场所,当火灾报警后,补风系统应启动; (4)排烟系统与通风、空调系统合用,当火灾报警后,由通风、空调系统转换排烟系统的时间应符合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规定; 检查方法:观察、测定、记录。 3.自动排烟窗的联动调试 在火灾报警后联动开启到符合要求的位置,其状态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检查方法:观察、测定、记录。 4.活动挡烟垂壁的调试 在火灾报警后联动下降到设计高度,其状态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检查方法:观察、测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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