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5年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9日至5月11日 | ||||||||||||||||
各市、州、地人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贵州省考区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实行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凡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报名时间、办法及要求 三.考试科目和时间 四.考试形式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主观题草稿纸在考试完毕后收回。 五、考试费用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黔价费(2005)12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50元。 六、考场设置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考场统一设在贵阳市。 七、证书发放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合格证在考后3个月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领取(请考试合格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及证明原件) 八、考试辅导教材 考生需要购买考试大纲与考试辅导教材的,请与贵州省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联系,联系(大纲与辅导教材) 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做好广泛的宣传工作,并将考试的有关要求通知专业人员,使其能及时报名参加考试。 更多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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