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23日-8月13日 | ||||||||||||||||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1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2号)精神,现将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9、20日举行,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应试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19日 上午9:00—11:30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0日 上午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14:00—18:00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二、考试成绩管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四、报名工作安排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试点工作。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 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各市可根据情况自行确定资格审查开始时间(不得早于2015年7月24日9:00),截止时间统一定于 各市要严格报名审核工作,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应试人员应提供的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应于 各市务必及时将审核的方式、时间、地点和打印准考证的网址、时间及方式进行公告,确保应试人员顺利报名和参加考试。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一代证)自2015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应试人员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试人员应尽快办理,以免影响报名和正常参加考试。 五、考试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新版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