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工计价 | ||||||||||
验工计价 功能介绍 验工计价是指对施工建设过程中已完合格工程数量或工作进行验收、计量核对验收、计量的工程数量或工作进行计价活动的总称。验工计价是办理结算价款的依据。 1.1.1经济利益分配表 本业务表单不需要进行流程审批。 通过点击功能菜单【收入管理验工计价经济利益分配表】进入经济利益分配表页面,如下图所示: 在该页面,可以对经济利益分配表新增、编辑、删除等操作。 【新增】:新增一条经济利益分配信息。右击明细表的空白区域,弹出【新增】【删除】菜单项: 点击【新增】菜单项,即可成功新增一条空白明细,如下图: 手工录入相关信息后,点击【确定】按钮,即可保存成功。各数据填写说明如下: 一、主表 1.机构名称:点击下拉框选择; 2.基准比例(%):填写数值后,点击【修改】按钮,可以统一修改所有明细的项目部上报基准比例(%)字段的值; 二、明细表 1.名称:点击下拉框进行选择,下拉框列表列出的是当前项目的业主合同清单的所有级次清单;对于未维护上缴比例的清单,系统后台计算时自动取其上级的数据,如下图: 2.金额:取当前业主合同清单在客户端【清单管理合同清单导入】导入时金额值; 3.项目部上报: 1)基本比例(%):默认为主表的基准比例(%)字段的值; 2)局收费:计算值,计算公式为:【金额(元)*项目部上报基准比例(%)】; 4.调整系数(小于20%): 1)表头的编辑框:填写数值后,鼠标焦点离开编辑框,可以批量修改所有明细的项目部上报调整系数(%)字段的值;不能填写大于20的数; 2)各个明细行的编辑框:填写数值,只对当前编辑行进行修改; 5.项目部上报: 1)核定比例(%):计算值,计算公式为:【项目部上报基准比例(%)*(1+调整系数)】 2)局收费:计算值,计算公式为:【金额(元)*项目部上报核定比例(%)】; 【编辑】:双击已有的明细,使之进入编辑状态,对已存在的经济利益分配信息进行维护。 【删除】:选中某条经济利益分配信息后,右击明细表区域,弹出【新增】【删除】菜单项,点击【删除】菜单项,即可将选中的明细成功删除。 1.1.2内部验工计价 内部验工计价仅局(代)指项目使用,由内部合同内验工计价明细表、内部合同外验工计价明细表、内部其他费用明细表和内部验工计价汇总表四部分组成,只需填入本期完成的数量,其余字段都可自动计算。 1.1.2.1内部合同内验工计价 本业务表单需要进行流程审批。 通过功能菜单【收入管理验工计价内部验工计价合同内验工计价】成功发起【合同内验工计价】流程后,加载出合同内验工计价表单,如下图所示: 手工录入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新增。数据填写说明如下: 一、主表 1.项目名称:自动获取业主合同登记中的信息; 2.施工单位:自动获取当前项目部的名称; 3.计价时间:点击日期控件填写; 4.编制人:自动获取当前用户的姓名; 5.编制日期:默认为当前日期,也可点击日期控件填写; 6.施工范围:根据实际情况,手动填写; 7.表单的通用操作属性详见6.1通用表单功能操作方法。 二、明细表: 在表单打开时,自动获取当前分部所分劈到的业主合同清单信息,双击最末级清单的本期完成数量列,使之进入编辑状态,如上图:(注意:图中蓝色字体为非末级清单,不允许编辑。只有黑色字体为末级清单,允许编辑) 然后为其输入数值后,鼠标焦点离开当前编辑框,点击【保存】按钮,即可成功填写并保存本期计价信息。数据来源及填写说明如下: 1.工程项目及费用名:分劈给当前分劈的业主合同清单的相关数据; 2.合同分劈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元):自动获取【收入管理变更索赔管理合同价款分劈管理合同价款分劈】中为当前项目部分劈的数据; 3.本期完成: 1)数量:手动填写,不能大于合同分劈值数量; 2)金额(元):计算值,计算公式为:【本期完成数量*合同分劈值单价】; 4.本年完成数量、金额(元):自动获取截止结束日期的本年已完成计价的数量和金额; 5.开累完成数量、金额(元):自动获取项目开工以来,累计完成计价的数量和金额; 6.剩余: 1)数量:计算值,计算公式为:【合同分劈值数量-开累完成数量】; 2)金额(元):计算值,计算公式为:【合同分劈值金额(元)-开累完成金额(元)】; 7.调差、上缴局费用、代管费、材料采保费: 1)调差:本期完成数量手工录入; 2)以上合计-本期完成金额:自动计算,计算公式【上级清单末级的本期完成金额累计+调差】; 3)以上合计-本期完成数量:自动计算,以上合计-本期完成金额单价; 4)上缴局费用-本期完成金额:自动计算,计算公式sum【末级本期完成金额*核定比例】-代管费;注:核定比例在经济利益分配表中维护。 5)上缴局费用-本期完成数量:自动计算,上缴局费用-本期完成金额单价; 6)代管费:以上合计-本期完成金额*代管比例(业主合同登记中的代管比例); 7)材料采保费:手工填写。 8)合计-金额:自动计算,计算公式【以上合计-本期完成金额-上缴局费用-本期完成金额-代管费-本期完成-材料采保费】。 注意: 1.在进行合同内验工计价之前,必须先导入对应的业主清单,否则会出现以下提示信息: 2.在进行合同内验工计价之前,必须将清单审批完成,详见6.2.1.4,如果未审批完成,则会出现以下提示信息: 1.1.2.2内部合同外验工计价 本业务表单需要进行流程审批。 通过功能菜单【收入管理验工计价内部验工计价合同外验工计价】成功发起【合同外验工计价】流程后,加载出合同外验工计价表单,如下图所示: 手工录入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新增。数据填写说明如下: 一、主表 1.补充合同:点击下拉框选择,下拉框列表取自【收入管理业主补充合同管理补充合同登记表】中登记的补充合同; 2.变更索赔:点击下拉框选中,下拉框列表列出的是与当前补充合同有关联的变更索赔(关联是指在客户端【清单管理补充合同清单录入】中有录入补充合同清单); 3.项目名称:自动获取业主合同登记中的信息; 4.施工单位:自动获取当前项目部的名称; 5.计价时间:点击日期控件填写; 6.编制人:自动获取当前用户的姓名; 7.编制日期:默认为当前日期,也可点击日期控件填写; 8.施工范围:根据实际情况,手动填写; 9.表单的通用操作属性详见6.1通用表单功能操作方法。 二、明细表: 选择补充合同和变更索赔后,会自动获取其在【清单管理补充合同清单录入】录入的补充合同清单信息,如下图: 双击最末级清单的本期完成数量列,使之进入编辑状态,如下图:(注意:图中蓝色字体为非末级清单,不允许编辑。只有黑色字体为末级清单,允许编辑) 然后为其输入数值后,鼠标焦点离开当前编辑框,点击【保存】按钮,即可成功填写并保存本期计价信息。数据来源及填写说明如下: 1.工程项目及费用名:取自补充合同清单; 2.合同清单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元):取自补充合同清单中的相关数据; 3.本期完成: 1)数量:手动填写,不能大于合同分劈值数量; 2)金额(元):计算值,计算公式为:【本期完成数量*合同清单单价】; 4.本年完成数量、金额(元):自动获取截止结束日期的本年已完成计价的数量和金额; 5.开累完成数量、金额(元):自动获取项目开工以来,累计完成计价的数量和金额; 6.剩余: 1)数量:计算值,计算公式为:【合同清单数量-开累完成数量】; 2)金额(元):计算值,计算公式为:【合同清单金额(元)-开累完成金额(元)】; 7.调差、上缴局费用、代管费、材料采保费: 1)调差:本期完成数量手工录入; 2)以上合计-本期完成金额:自动计算,计算公式【上级清单末级的本期完成金额累计+调差】; 3)以上合计-本期完成数量:自动计算,以上合计-本期完成金额单价; 4)上缴局费用-本期完成金额:自动计算,计算公式sum【末级本期完成金额*核定比例】-代管费;注:核定比例在经济利益分配表中维护。 5)上缴局费用-本期完成数量:自动计算,上缴局费用-本期完成金额单价; 6)代管费:以上合计-本期完成金额*代管比例(业主合同登记中的代管比例); 7)材料采保费:手工填写。 8)合计-金额:自动计算,计算公式【以上合计-本期完成金额-上缴局费用-本期完成金额-代管费-本期完成-材料采保费】。 注意: 1.必须现在客户端录入补充合同清单且上传之后,才能做合同外验工计价。 2.在进行合同内验工计价之前,必须先导入对应的业主清单,否则会出现以下提示信息: 3.在进行合同内验工计价之前,必须先导入对应的业主清单,否则会出现以下提示信息: 4.在进行合同内验工计价之前,必须将清单审批完成,详见4.2.1.4,如果未审批完成,则会出现以下提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