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8日至7月2日 | ||||||||||||||||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25号),现将我省的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全省考生(深圳除外)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 各市交费及报名确认的办法、时间、地点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考试机构决定后公布,各市的考生请查询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考试机构网站通知。 省直报名点采用网上交费、考后审核方式。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对考生报名资料先行审核。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即2015年7月14日前)向省人事考试局上报报名人数汇总表。考后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省人事考试局)公布的合格人员名单文件7个工作日内将审核后的合格人员报名资料送省人事考试局进行复核。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从2004年起,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命题已作变更,具体内容见附件5。 三、考试方式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考科目。 (二)造价工程师考试仍为4科。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两个子专业,报考人员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三)《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他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五)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立分考场,主要负责深圳市的考生。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二)准考证的获取 (三)证书发放方式 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机构负责发放。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可选择证书速递服务(由快递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递费用),由考生本人签收,也可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 (四)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按规定比例上交考务费至省人事考试局财政专户。届时,省人事考试局将向各市收费单位寄发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五)考试用书及考前辅导 考试使用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写组编写的2009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 考试用书的征订由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考生可到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 附件:1.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3.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4.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略) 5.关于200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更多推荐: 2015年造价工程师辅导课程全部开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