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来宾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5日至7月25日 | ||||||||||||||||
各市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自治区直属机关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2号)文件精神,结合广西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09:00-11:30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14:00-17:00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上午0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14:00-18:00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三、报考程序 首次报考人员须完成网上填报、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等报考程序,方为报考成功。 非首次报考人员完成网上填报、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即为报考成功。不需要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确认手续。 (一)网上填报 1.填报时间。报考人员于 2.填报流程。 首次报考人员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填写《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当年正面免冠照片(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非首次报考人员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填写《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在表中只能对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考试科目进行一次性修改。 (二)现场资格审核 1.区直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各市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原则上与区直报名点一致。现场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不推迟,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广西人事考试院同意后由各市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 首次报考人员须携带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和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相应证件(验审原件,提交复印件)到所选择的报名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免试证明(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中参照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免试证明材料样本)和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相应证件(验审原件,提交复印件)到所选择的报名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三)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全区报名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首次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在网上缴费。非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修改信息报名后,直接在网上缴费。 2.缴费时间。 首次报考人员: 非首次报考人员: 4.发票领取。区直报名点报考人员: (1)凭网上缴费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发票; (2)发票领取时间:网上缴费后于2015年8月20日-10月19日上班时间办理; (3)发票领取地点:南宁市新竹路20号广西人事考试院303室(所开票据均为事业性统一收据), (4)凡超过领取日期不领取发票者,视为不需要票据。 各市报名点报考人员:各市报名点的发票领取方式由各市另行安排。 5.各市报名点组织报名费 (四)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材料、信息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受理补报手续。 四、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于 五、试题类型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客观题)、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 六、参加考试及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三)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七、考场设置 本次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在南宁市,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八、成绩管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考全科、免二科2个级别。参加4个科目(考全科级别)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免二科级别)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取得资格证书。 九、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1.考试三个月后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咨询. 2.证书办理具体时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中的职业资格查询专栏公布为准。办理地点: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窗口),咨询. 十、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考试使用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写组编写的2009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 十一、咨询电话 政策文件咨询:0771-5864453(自治区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5505211(广西人事考试院考务部) 考试报名票据咨询:0771-5853282(广西人事考试院综合部) 附件1: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根据《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程满六年。 (二)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三)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四)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二、根据国家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一)在造价工程师执行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7]77号)下发之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