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5月10日-25日报名 | ||||||||||||||||
一、考试时间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0月18日 9:00——11:30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17:00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19日 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14:00——18:00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二、报名条件 (一)全科考试报名条件(四科级别)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二科级别)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1996年8月26日)下发之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收费标准 按照省文件要求执行收费标准如下: 收取考务费客观题每人每科58元,主观题每人每科116元; 四、考试报名 1、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照片信息。 2、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确认时使用。 3、考生于5月26日前向滕州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和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学位或有关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符合免试条件的有关证件)以及有关专业工作证明。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1份; (5)本人相关专业工作证明材料1份 (6)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符合免试条件的有关证件原件 4、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所报资格考试确认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网上确认结果。通过网上确认的人员,须按照所报资格考试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网上缴费办法见报名网站。 5、 五、有关事项和要求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使用2006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考试大纲及培训教材由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编写。请通知应考人员注意以下变化: (一)《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部长令)已于2006年12月11日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原2000年1月21日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第75号部长令)已经废止。考试依据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相应要求不做调整,但《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的相关内容要按建设部第150号部长令的规定调整。《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详细内容可通过建设部网站(www.cin.gov.cn)或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首页(www.ceca.org.cn)下载。 (二)《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已于2006年7月3日前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共同发布(发改投资[2006]1325号),原《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版(计投资[1993]530号)已经停止使用。考试依据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相应要求不做调整,但《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的相关内容要按《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有关规定调整。《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可从中国计划出版社购买(中国计划出版社发行部,) 更多推荐: 2015年造价工程师辅导课程全部开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