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布2015安全工程师报名时间:6月16日至25日 | ||||||||||||||||
摘要: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2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做好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定于 9月6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2:00-4: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7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2:00-4: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用黑色墨水笔、2B铅笔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考生答题前要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其余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考试所用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考后回收;其余3个科目考试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的条件。 报考条件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报考条件栏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获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 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盖章、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 新考生(参加2015年或2015年考试的视为老考生,否则视为新考生,重新审核报考条件。)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于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相关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各1份。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及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复印件各1份;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并将审查通过的上述报考人员资料于7月1日前送至当地人事考试办。 各市人事考试办务必于7月4日前,将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在网报后台进行确认。 2015年、2015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7月7日至1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9月3日至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务组织及考试收费。 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请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3),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7〕2016号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的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5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七、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国家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主管部门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