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海市2013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和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的“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通知内容如下: 《上海市2013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和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的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通知内容如下: 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二)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三)取得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四)取得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二、考试时间、科目2013年10月19日上午09:00-11:30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计价2013年10月20日上午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下午14:00-18:00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1997年1月30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应选择报考级别为免二科:(一)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二)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三)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免二科)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获得资格证书。五、报名相关事宜(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报名系统中的《网上报名指南》。2011、2012年度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老考生,且报考级别和专业一致的,凭该考试档案号完成网上报名并经照片审核通过后,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无需现场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