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2015年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22日至5月13日 | ||||||||||||||||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5]16号)的要求,为做好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二、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①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②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③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④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⑤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⑥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条件: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 四、 各单位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并加盖公章,到保定市人事考务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即完成报名。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1)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2002年9月前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及复印件。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获得,报考人员手工填写即可。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的规定,认真组织好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试合格人员报名表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和人事(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 五、 六、 应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由考点配发,在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七、 附件: 1、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免试表 附件1 档案号(保证成绩滚动管理,请老考生务必填写原档案号,新考生不用填写)报名序号 注: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87号)下发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更多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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