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2015年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4日至28日 | ||||||||||||||||
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浙考发[2015]11号《关于做好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一、 二、 三、 附件:浙考发[2015]11号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做好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9月4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2:004: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5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2:004: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二、报考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遵纪守法,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于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2015年底。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 四、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考试所用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在考后与试卷一并回收;其余科目考试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 今年首次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需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前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则责任自负)和网上交费通知单(附件1)《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学历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各1份。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各市在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相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市务必于5月10日前,将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表》等报考材料,用特快专递寄送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首次报考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六、 七、 八、 九、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要求严、标准高,备受社会关注。各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人事)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原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交费通知单 2.从事安全产生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3.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主题词:人事安全执业资格考试通知 抄送:省人力社保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综合科2015年3月22日印发 附件1: 报名序号: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若您是首次报考,请您持本通知单及报名表等相关材料于4月27日至29日到当地人事劳动保障(人事)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报考条件审查点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经现场审查通过,本通知单已盖章确认的,请务必于5月19日至28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并已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的,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及盖章确认,必须在上述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省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 监督 传真:0571-88396652 温馨提示: 1、首次报考人员在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本人签字和单位初审盖章的《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 2、各市及省直报考条件审查点联系电话及地址,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3、网上交费需使用已开通网上银行的本人或他人的工行、建行、农行、招商、广发、 光大或民生等银行卡(银联),可共用一张银行卡逐一代他人在网上交费; 4、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考试(9月4日)前3日内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 印准考证等资料。请妥善保存好本通知单。 附件2: 我单位_____同志,累计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共_____年。 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附件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