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第六期)的通知 |
各有关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中价协[2007]025号)、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建设执业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鲁建执注字〔2003〕154号)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方案》(鲁建执注字〔2009〕42号)文件精神,结合网上继续教育报名情况,经研究自2015年9月17日起,对我省注册有效期至2015年12月底以前到期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及未达到国家规定继续教育学时要求者,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委托青岛市建设委员会,举办注册造价工程师选修课第六期培训班。现将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地点:淄博凤阳大酒店(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58号); 培训时间:9月17日至9月21日,9月17日报到; 宾馆联系; 注册中心; 执业师专业书店、87034325; 注册中心 二、培训内容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二); 2、施工技术与组织管理及建筑节能相关知识; 3、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法律实务; 三、注意事项 1、参训学员需按通知要求参加培训,严禁冒名顶替参加,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不得迟到、早退或自行更换培训班期和地点,如有通知无故不参加者,今后将不再另行通知。培训期间,将进行学习考勤;培训结束时,由学员本人撰写结业论文。凡考勤登记和结业论文两项中,其中一个方面不合格者,则视为培训学习不合格。 2、凡未在注册中心网上报名及通知名单中未列入者,未经(培训班会务组)许可、备案,不得参加。 3、参训学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执业手册,首次参加继续教育或执业手册遗失人员,需携带一寸免冠照片,用于办理执业手册。 4、培训时交纳资料费19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150元人.天)。 四、参训人员: 注册有效期至2015年12月底以前到期的、网上报名且已经审批通过的人员(培训人员名单见附件2)。 附件:1、培训班日程安排 2、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上课地点:六楼会议室 上课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就餐时间:早餐7:30午餐11:50晚餐17:50 就餐地点:三楼餐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