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温州市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6日-20日 |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和省部属在温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5〕2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10月20日 上午:9:00-11:30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5:00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21日 上午: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2:00-6:00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2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回收。 三、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的条件。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 首次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写的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 省部属、市直在温有关单位及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单位的报考人员到温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办事窗口(学院中路5号人才大厦办公楼3楼服务大厅1号窗口,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各县(市)必须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各县(市)务必于6月26日前,将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表”等报考材料,用特快专递寄送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 五、考务组织及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六、教材征订。 七、成绩公布。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影响大,涉及面广,备受社会关注。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和主管部门及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