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06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 | ||||||||||||||||
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省(部)属在嘉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浙考发〔2006〕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4日至15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10月14日 上午9:00—11:30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5:00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15日 上午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2:00—6:00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二、报考条件、范围、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和工作年限计算按省人事厅、省建设厅浙人职〔2000〕76号、省人事厅浙人专〔2001〕36号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1)。涉及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至2006年12月31日。 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试题形式和答题要求。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回收。 四、报名时间、地点、手续及要求。 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市 报名时根据报名条件要求还须同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公示情况专题报告(附件3)、准考证领取通知单(附件4)。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提供符合免试条件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 对上年度参考人员今年续考的,只须提交报名表和上年度的准考证及学历证书复印件。 各县(市、区)人事、建设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从事专业工作经历证明,确认复印件并标注,于6月13日前将报名表及数据库报送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五、考场统一设置在杭州。 阅卷工作按规定由省统一组织进行。 六、考试收费。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2004〕1108号文件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目40元。 七、准考证发放办法。 市属及在嘉的省(部)属单位报考人员的准考证于2006年10月8日至10日,由单位或考生凭《准考证领取通知单》到嘉兴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领取(届时不再另行通知)。各县(市、区)准考证由当地人事部门到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统一领取。 十、成绩公布。 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于国家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影响大,涉及面广,备受社会关注。各县(市、区)人事、建设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通力协作,认真做好报名工作。要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严格掌握报考资格条件,加强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按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 更多推荐: 2015年造价工程师辅导课程全部开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