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2015年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为5月26日16:00前 | ||||||||||||||||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人社考[2015]16号)文件精神,经与市建委商定,现将我市组织参加2015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科目 2015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3日、24日进行。 10月23日 上午9:0011:30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14:0017:00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24日 上午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14:0018:00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试题题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以前(含1970年,下同)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按照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要求,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考试成绩管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获得执业资格;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四、考试报名 2015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市统一实行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审查报名资格、现场缴费。 (一) (二)首次报考的人员和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点击首次报考图标,完整提交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盖章)后,持有关证件(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查资格、缴费。 (三)已参加过报考全科的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点击老生报考图标,凭档案号通过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确认并缴费。 无上网条件者可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借用设备报名。 五、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字[2005]266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60元。 考试使用2009年版考试大纲及培训教材,可在报名确认时联系购买。考前培训事宜请与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电话85780793)或武汉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电话82627973)联系。 六、本通知公示网址 武汉人事考试网网址: 武汉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网址: 武汉人事人才网网址: 武汉人才网网址: 更多推荐: 2015年造价工程师辅导课程全部开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