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2015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3日-18日 | ||||||||||||||||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省直及中央驻临沂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5年度出版、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造价工程师职(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5]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成绩管理 (一)考试时间 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3日、24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23日 9:0011:30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17:00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24日 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14:0018:00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二)成绩管理 造价工程师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造价工程业务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6年; (二)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造价工程业务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5年; (三)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或硕士学位后,从事造价工程业务工作满3年; (四)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在1996年8月26日《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务费每人每科57元,其中《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按两科收费。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执行。 四、报名方式 我市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在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一)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 (二)在网上报名期间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报名确认点。 (三)按照报名条件向所在单位提交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由单位统一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四)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县区单位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负责,市直及中省直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 (五)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由初审单位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聘书原件; 5、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 (六)报考人员现场确认通过后,可于2015年7月30日8月2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网上审核结果。通过网上审核的人员, 五、准考证打印 六、有关事项 (一)造价工程师考试使用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写组编写的2009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考试仍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两个子专业,报考人员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 (三)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考试时,由于答题卡上填涂的考试科目等项目不一致而导致考试成绩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各类人事考试严重违纪人员处于禁考期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违反禁考规定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考务费一律不退还。 (四)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期内、冒名顶替人员报考,严防关键信息错误。对查出的伪造证件一律收缴。对伪造证件、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3号令)违纪条款处理,并在全市通报。 附件: 更多推荐: 2015年造价工程师辅导课程全部开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