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关于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 ||||||||||||||||
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省(部)属在嘉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浙考发〔2015〕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9月3日上午9:00-11:30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2:00-4:30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4日上午9:00-11:30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2:00-4:30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二、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考试所用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在考后与试卷一并回收;其余科目考试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 四、 首次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相关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各1份。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必须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相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务必在5月4日前将审查后的报名表上的报名序号用Excel录入,仔细核对无误后和报名表等报考材料用邮政特快专递寄至嘉兴市人事考试培训管理办公室考务部。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包括取得准考证未去参加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五、 六、 七、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要求严、标准高,备受社会关注。各县(市、区)人事部门要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加强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原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从事安全产生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本内容相关附件下载:点击下载 更多推荐: |